用哭赢得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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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可能是家人和其他人不同的原因——家人和我们之间有着互相没办法摆脱的血缘关系、法律义务、道德义务,所以在不断碰撞之后因为没办法选择远离所以大多选择靠近。所以我的哭才能对我的家人产生这么大的威力,我妈妥协了,答应以后不在干涉我的某些我认为的小事了。还变得温柔了很多,嘻嘻嘻。

        还好,因为她爱我比我爱她更多,所以她输了,而我不必作出任何我不愿意的改变。

        我知道这听起来很熊孩子,但是,你能想象那种鸡毛蒜皮的事被天天指责没有按照规定的方式、建议的时间做的感觉吗?就是一件事,我觉得根本不重要,我有超级多比那重要很多倍的事情,我不愿意先做这个事,做的话,我想用对我来说效益最大的方式做,两三天一解决而不是每天做。

        我不想改,我觉得我没错,我不觉得这件事重要。而我妈觉得这件事情很重要我可以理解,她的想法我理解,但是我有不接受的权利吧。我觉得一个人首先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其次,才是各种身份的聚合,比如学生、比如孩子,诚然我们不是时时都能以个人意志为主,我也有时也应该以承担责任作为自己的第一要务。

        但是,这只是一件小事。小到不能再小的事。就跟用筷子的姿势一样的小事。连这点小事都不能自己有充分理由而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的话,我觉得是不是太不像个人了。像个巨婴。

        有的人说,什么事都不能自己解决才是巨婴,我觉得不是这样的,自己的世界一片空白,处在一直被教导怎么样才是长辈认为对的状态,大事小事都在被教导,这个才比较像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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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对我来说意义比较大的事情上我妈让步了,不管她是否真心情愿她都让步了,那我也会在一些事情上让步。

        比如,我很想吃那个红油面皮和自热小火锅,我在北京的时候吃过,很好吃。但是我妈不同意,我也就没买了。我觉得家里煮的都是能淡出鸟来的东西。

        但我的家人已经很努力地迎合我口味了,

        “爸,如果下次有鱼的话试一下红烧吧”,等等,“好像爸你中午你有问我,是我说鱼妖拿去糖醋比较好吃的。”

        呃,就比较难解释。看着家里吃不完的“健康水果”苹果,看我自己自己也说不清的偏好,我没有什么特别想解释的。如果还有话说,那就是:不是垃圾食品它不香,知道吧。

        今天的小赖:我今天刚看完《奥格威谈广告》这本书,自此,我集齐(看完)了奥格威写的三本书哦:《奥格威谈广告》、《广告大师奥格威》、《一个广告人的自白》。

        《谈广告》这书要比其他两本篇幅长得多,里边提供了非常详细的对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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