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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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下午,莫钟书与李长义本打算去山中游玩,却被方睿强拉着下了山。他昨天跟几个同窗溜下山去打牙祭,发现山脚一家小酒馆的菜色不错,自酿的米酒更是香醇,便想着带两个新结交的好朋友去享受一下,用他的话说,就是“天天吃着书院里的饭菜,嘴里都要淡出个鸟来了”。

        枕霞山脚下是一个小山村,住着两三百户人家。他们到村里的时候,已经将近酉时,太阳西斜,路上行人三三两两,村民正陆陆续续地从地里回来准备吃晚饭,许多人家的厨房上空都升起袅袅细白的炊烟。

        莫钟书跟在两人身后边走边看,一路闲逛过去,没走多远就闻到一股香气,乃是焦糖、酱油混着熟肉的气味,方睿的脚步就停在一家小酒馆门前。这是村里唯一的一家酒馆,店面不大,里面收拾得还算干净整齐。这时候店里没有别的客人,一个中年男子正拿着抹布在擦座椅,听到脚步声,抬头惊喜招呼道:“方小侯爷来了!”边说边殷勤上前来张罗。

        这是一家地道的农家小酒馆,男主人就是掌柜兼小二,女主人就是厨子,店里的菜色自然不能同城里的那般丰富,只有些乡下家常菜,和他们自酿的米酒,听说常有村民shàng  mén来买他家腌制的酸笋咸菜。

        方睿一坐下就叫掌柜过来点菜,要了几盘鸡鸭肉菜之后,就道:“把你家自酿的米酒先给我们上一坛来。”莫钟书听他这口气,还以为是一两斤装的小坛子,不料掌柜抱了个十斤装的大坛子过来,倒把莫钟书吓了一跳:“这一大坛酒喝得完吗?”

        方睿却是指挥着掌柜的开了酒坛子,满满地斟上三大碗,顿时满室都飘逸着酒气。莫钟书不由得皱起眉头,他前世酒量不错,但这辈子却只偶尔陪着老太太喝过几杯果酒,未曾沾过半滴烈酒,更别提这般大碗的饮酒了。

        方睿笑道:“世间最痛快之事,莫过于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了。我先干为敬。”说罢端起酒碗,一饮而尽。莫钟书目瞪口呆,这小破孩是乔峰转世啊?

        李长义也豪爽地端起一碗酒来,咕嘟咕嘟的便喝了下去。

        莫钟书见状也端起碗,却只小嘬一口便放下了。上辈子父亲的话犹在耳边:“喝酒不宜太多太急,否则会损伤肠胃和肝肺。应该一小口一小口的轻酌慢饮,这样才能品出酒的味道,也有助于消化,不致于给脾胃造成过量的负担。一边饮酒,一边吃菜,绝对不能空着肚子牛饮。”

        这酒的确不错,入口纯绵,很香很醇,像是一股热气顺着喉咙钻进肚子里又向四肢百骸散发开去,说不出的舒泰。莫钟书吃了一口菜,又喝一口酒,还劝旁边两人一句:“酒要慢慢喝,不然容易醉!”

        李长义和方睿哪里肯听他的,对视一眼,摇头,又各斟了一大碗,一仰脖子喝干了,接着你一碗我一碗地斗起酒来。莫钟书才刚喝完一碗,那两人却已各喝了七八碗,醉态可掬。

        莫钟书知他二人若再喝下去,不出片刻便要醉倒在地,便抢先拿过酒坛子来,往自己碗里倒满了,晃晃坛子,里面的酒顶多也就还够一碗,这才放心地把酒坛子递给李长义。

        方李二人平分了最后一碗酒,虽然人还没倒,但眼睛都没焦距了。方睿开始耍醉拳,莫钟书躲避不及,连挨了他几拳。李长义却打开了话匣子,一会儿吹嘘他还没戒奶的时候他爹就用筷子蘸酒喂他了,一会儿又说他娘死了他爹就让人把他送到澄州拘在书院里,一会儿又嚷嚷着读书没意思不如回去做海盗痛快。

        莫钟书看着二人,无奈,只得叫店家煮些萝卜汤来给他们解酒。两人总算清醒了点,方睿朦胧醉眼中还能看出天色已经沉暗,从衣袖里摸出一锭银子来,掷在桌上,便趔趔趄趄地往外走。

        莫钟书扶起李长义,说道:“咱们也走吧!”

        夕阳西下,天边只剩一丝绚丽色彩。三人在山道上慢悠悠的走着,一阵山风吹过,周围树木沙沙作响,“啊-嚏!”方睿忽然打了个大喷嚏,他摸摸鼻子,嘀咕道:“谁在念叨我?”

        李长义的酒也醒了不少,呵呵笑道:“这山里风还真不比海边的小!”

        莫钟书猛一抬头,却看到书院门口一个浅灰色的高大身影。那人逆光站在暮色中,身形挺拔,大袖飘飘,倒有几分吕洞宾的仙风道骨,但三个小孩却被吓得不轻,齐齐低头行礼:“学生见过齐山长!”

        齐成章早看到他们了,甚至还闻到了他们身上的酒味,却只作不知,问道:“你们这是刚从山下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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