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亡国第一百二十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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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筝挺想配合的,  奈何赶路的这三天,吃不饱也睡不,最这一天,  因为淮阳王骑兵追上来了,她们忙着逃命,甚至连午饭都用。

        她现在是又累又困又饿。

        虽然也馋眼前的男『色』,不过肚子饿的滋味像更难受一点。

        秦筝白嫩的指腹在楚承稷肩头轻轻挠了挠,  一头湿漉漉的长发贴着她线条极美的肩颈,黑与白的极致『色』差莫名看得人口干舌燥,抬眸时沾着水汽的长睫上卷翘着,慵懒中又带着点说不出的可怜。

        “我饿。”她觉着有点丢脸,  话音都低了几分。

        楚承稷明显愣了一下。

        “肚子饿。”怕误会,  她特意强调了一下,  声线虽然努绷着的,  还是能听出点可怜意味。

        这话不知哪儿戳中了楚承稷的笑点,伏在她肩头低低笑出声来。

        秦筝靠着,  甚至能感觉胸腔的震动。

        她微恼地拧了一下胳膊上结实的腱子肉,  垂下眼睫不再跟说话。

        楚承稷把人打横抱起,  踏出温泉,“是我之过,  见阿筝秀『色』可餐,  忘了厨房还备着饭。”

        秦筝愤愤瞪一眼,报复一般攀着脖子,  在锁骨处咬了一口。

        楚承稷轻“嘶”一声,垂眸看她一眼。

        接触那个陡然暗下来的眼神,秦筝老实了,窝回怀里一动不动。

        楚承稷把她放地上,  从花鸟屏风上取衣物给她时,双足骤然承重,倒是让秦筝倒吸一口凉气。

        楚承稷用大巾帕裹着她,见她神『色』不对劲儿,:“怎么了?”

        秦筝自己擦干身上的水珠,又用巾帕胡『乱』擦了擦头发,套上寝衣在净房的兀凳上坐下,悬空两只嫩白的脚丫子,吸着气道:“脚上起了几个水泡,路上磨穿了一个,先前不觉着疼,这会儿一下地才疼起来了。”

        她手肘和胳膊上有几处磕碰的淤青,楚承稷帮她沐浴时就瞧见了,脚上起了水泡倒是不知。

        一听她喊疼,便蹲下抓着她脚踝帮忙瞧了瞧。

        可不是磨起了水泡,破掉的那个被温泉水泡得发白,瞧着就疼。

        楚承稷锁眉看秦筝:“先前为何不说?”

        秦筝一只脚被握在手中,得两手撑着兀凳才能维持身体平衡,锁骨和单薄的一字肩几乎连成一线,未干的长发将她胸前的衣襟都沾湿了一片,她脸上还带着刚沐浴的薄红,嗔道:“先前不觉着疼么。”

        楚承稷道:“一会儿把水泡挑破了上些『药』。”

        怕她脚触地疼,从净室回房的那段路,都是楚承稷抱着她走的。

        命下人去厨房传饭之余,用干净的棉布帕子帮秦筝绞干了长发。

        二人用完晚饭,楚承稷见秦筝疲懒地窝在软榻里看书,对她道:“你先别睡,我去给你拿『药』膏回来。”

        秦筝打着哈欠点头:“你去吧。”

        等楚承稷拿了『药』回来,推门就见秦筝已歪在软榻上睡着了,先前看的书掉在了地上,她侧躺着,脑袋枕在自己手臂上,脸上沾着发丝,绒毯一半搭在腰间,一半垂落至地面。

        她睡得很香,乌发下『露』出一段雪颈,纤细又脆弱,再往下的雪『色』则隐入了湘妃『色』的襦裙里。

        楚承稷走过去把『药』放了矮几上,捡起她掉落在地的书,坐软榻边上,细细打量她娴静的睡颜。

        怕吵醒她,脚上的水泡是不能在这时候挑了,用『药』匙挑了『药』膏抹在她脚底生了水泡的地,抹匀去净房洗了手,回来等她脚上的『药』膏干了,才抱起她去内室的拔步床上睡。

        秦筝实在是太久休息过了,这一觉直接睡第二天下午才醒。

        楚承稷已不在房内,她自己穿衣下床,许是鞋子里镶了柔软兔『毛』的缘故,脚底的水泡昨晚还疼得厉害,今日下地踩着柔软的鞋袜,倒是受了许多。

        秦筝推开窗叶,见庭院是湿的,才知昨夜下了雨。

        她唤人进屋,进来的却是一路上照顾她的两名娘子军,想来是楚承稷怕她不习惯生人伺候,把她一直带在身边的人安排了过来。

        这两名娘子军是林昭手把手出来的,从前是猎户家中的女儿,一个叫白鹭,一个叫楼燕,底子不错,习武也比旁人快些。

        林昭说,山里的人家都喜欢给女孩用花名或鸟名取名字,不过她更喜欢鸟名,听起来就自由。

        秦筝洗漱完,又草草用了碗粥,才从白鹭口中得知楚承稷留了话,去和闵州的官员们议事了。

        秦筝约莫能猜们要商议的是什么,凤郡十几万百姓一下子涌入闵州城,如何安顿得出个章程来,还有就是淮阳王那边,淮阳王若派出大量感染瘟疫的将士前来攻城,总得想出个应对之法。

        这多事之秋,秦筝自然是闲不住的,换了身能出门的衣裙,就去看望受伤的将士们,顺便去凤郡百姓暂居的地慰一番。

        淅沥沥的秋水一直下,秦筝在马车上撩起帘子往外看,近处的街道和远处的山峦全都笼罩在了一层雨幕之中,沿街的铺子大都半开着,卖得最多的就是绫罗绸缎。

        秦筝赶车的车夫:“几条街都是卖布匹的,这些掌柜的就不怕生意不做?”

        车夫的闵州本地人,官话里也夹着一股乡音,笑呵呵道:“回太子妃娘娘的话,这些铺子里的布匹,不是卖给地人的,多是卖给外地布商的。闵州家家户户都有一台织机,自家人的衣裳,自家的织机就能织出来,不仅不会来这些铺子买布匹,还会拿着布料来这些铺子卖哩!”

        怕秦筝不懂其中行情,车夫絮絮叨叨道:“素绢在哪儿都便宜,北也擅织棉麻布,布商们精着呢,专收购绸子,货船一运汴京,那价格可得翻上个四五倍,整个闵州,都是靠织机给养起来的。”

        秦筝听着这些,原本还在愁怎么安置凤郡百姓,如今倒是慢慢有些眉目。

        她再看着马车外撑着撑着泛黄油纸伞步履匆匆的行人,心底突然觉得安宁,放下了车帘,听着雨声,又起倦意,索『性』靠着车壁小憩了一会儿。

        了军营,杨毅提前得了消息,已早早地候在大门口。

        军中不能有女子进出,秦筝和她手底下的娘子军除外。

        她带来的两万人马,几乎一人未折,因着和淮阳王的骑兵交过锋,受伤的也多是烧山那会儿,从山上奔下来被火舌卷的将士。

        秦筝亲自去探望伤兵,被烧伤了只能『裸』着背脊趴在床上的将士们不敢在她跟前失礼,龇牙咧嘴地给自己套上军服,规规矩矩站在床前觐见。

        秦筝去了第一个伤兵营房得知这事,为了让将士们安心养伤,便再去其营房,只让杨毅下发了赏钱,又让火头营那边给伤病营提供点的伙食。

        虽然得什么大赏,秦筝能亲自去慰伤兵,已经给将士们打了一剂鸡血。

        其营的将士们眼巴巴看着秦筝的马车离开,酸溜溜道:“我那会儿也该抢着留下去烧山的!”

        “老子要是跑慢点,被大火烧伤个轻伤,躺进伤病营,这会儿也能得太子妃娘娘亲自探望!”

        “下回杀敌我要冲在最前边!”

        ……

        逃至闵州的凤郡百姓,一些被地热心的百姓暂时收留,一些则暂居在官府临时搭建的大棚里,一天施三次粥。

        秦筝在来闵州的路上,就同不凤郡百姓交谈过,们中有的人,想去逃闵州,再辗转去别处投奔亲戚,有的则全然不知往何处去,只是跟着军队一起逃。

        自己心中有打算,也能想去处的那批人,不需要秦筝担忧。离了家园,不知何处落脚的这些人,才是她需要想法子安置的。

        在青州时,秦筝跟宋鹤卿学着安置流民,已经有了一套系统的成熟的策略,只不过青州本就适合发展农业,地势平坦广袤,可大面积开垦荒地,这套法子并不适宜闵州。

        因着来之前,已从车夫口中了解纺织业是撑起闵州经济的主要行业,秦筝探望凤郡百姓时,便了们中有多人会织布。

        凤郡和闵州虽都处南,地上却相隔数百里,经济作物产业上还是有差距的。

        秦筝话,只有小分『妇』人表示会织布,这个结还是让秦筝挺高兴的。

        闵州的纺织业已经成熟,把这分『妇』人极其家眷安置在闵州,闵州是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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