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森的小偷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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裤子里拿出来。”他一副笑眯眯的模样。

        那个小偷似乎还不敢相信自己已经完全暴露了,他一脸焦急和紧张:“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偷了东西?”他高声道。

        “就凭您现在手里还拿着那位客人的金币和卡券呢。”

        小偷兄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手上的东西,满脸惊慌。

        但马上,他收敛了自己的脸上的表情,做出一脸自信和傲气。

        “就算被你发现了又怎么样?我们人很多,识相的话,你还是趁早关门大吉吧。”

        林立认真的听着他说的话,点了点头,“嗯,我了解了,不知道您所说的人数有多少呢,由谁指挥呢?”

        “反正比你想象的要多,他们马上就会到的,你现在离开还能保住一条命。”这小偷接着道。

        “好吧,保住一条命。”林立嘟囔了两句。

        “谢谢你的忠告,小偷先生,现在,兰斯,让人把他给我抬到最显眼的高台上去,挂着也可以,明天送到治安署里。”

        林立丝毫不慌。

        考虑到自己店铺的安全,他很惜命地在店铺里安置了大量的保护法术,什么探查之眼,显影之尘,魔法监控都被放置在里面。

        如今的炼金商铺,堪称一座防御和探查合二为一的堡垒,当然,这也花了林立不少金币和精力。

        事实证明,这是值得的。

        如果来人没有魔导师以上的实力,趁早束手就擒,才是正确的选择。

        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机会逃过无处不在的探查,而只有魔导师以上的实力,才可能通过自己浓郁的魔法波动掩盖自身的行为。

        像这种小菜鸡,根本就是送菜的。

        虽然已经有同伴被抓到了,但马森派出的混混队伍还是一批批地羊入虎口。

        他们成群结队,不相信炼魂月魄有这种实力,因此,全都被抓住了。

        那天,布兰德有一个奇观,大队大队的小偷和混混突然涌向了一家新开张的炼金商铺,他们全都没有成功。

        所有人,在被绑在高处参观了一天后,直接去了治安署。

        那些围观群众可有眼福了,“那不是玫瑰大街上眼熟的小偷吗?原来长这样啊,看来下次要小心一点了”,大家兴致勃勃地聊天。

        那些小偷连死的心都有了,小偷凭借的是什么,是时刻隐藏在暗处不被人知道。

        如果光天化日随便行窃,那不是小偷,而是要称呼为明偷或者强盗之类,比小偷可高级多了。

        从今以后,他们会是布兰德人人喊打的目标,估计连饭都吃不上了。

        无奈之下,他们只好离开布兰德,到其他城市行动。

        一时之间,布兰德纲纪肃然,小偷和混混一扫而光,我们不得不感谢马森少爷和林立。

        连各位大人物,家主级别的人物都有些震惊。

        任何城市,都是要有一些黑恶势力的,他们是城镇生态链上的一部分,为一些人提供帮助,反过来受到一些人的保护。

        而在这样的事后,再建立这样的灰色势力为自己所用就要花费很多的时间。

        一位位大人物愁白了头发,心中暗骂不懂事、不靠谱的马森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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