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计划开始

第(1/2)页

陈昊见苏雅琪同意,他立马就把拍有《九重天》的照片交给了她。

        陈昊这么做,苏雅琪有些摸不着头脑。

        如果陈昊不手把手的教导自己修炼,仅凭一本心法她很难有所成就。

        不过陈昊想起“自己”在笔记本上写过的话。

        随即他对苏雅琪说道:“没关系,如果你不懂得如何修炼,你可以去找张静让她教你。”

        陈昊都这么大方的说了,苏雅琪还能怎么办?反正有损失的又不是自己,因此苏雅琪看着手机里面的照片,就去找张静了。

        陈昊难道不知道这部心法一旦被张静看到,整个国安都可以看到吗?

        他当然明白,不过这就是他特意而为之的。

        因为“自己”已经在日记本中写出来,这本心法虽然强大,可必须要处子之身可以修炼,同时想要修炼这不心法,必须要将之前自己的修为全部废除。

        而且一旦破身,修炼这部新法所获得的力量也会全部消失。

        也就是说那些已经破身的人根本无法修炼。

        仅仅这一个限制便已经注定,这个世界上可以修炼这部心法的人少之又少。

        同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这部心法虽然强大,可也是有缺陷的,只不过那个缺陷是什么,“自己”并没有在笔记本中写出来。

        可陈昊猜测,这其中的缺陷一定对自己有利。

        而且“自己”又再三嘱托自己,千万不可以破身,而且也不能对内家心法上心过多。

        他现在只要好好的修炼外家心法即可,等到时机成熟,他自然可以修炼足够强大的内家功法。

        有了这番话陈昊怎会轻举妄动。

        正如陈昊猜测的一般,在苏雅琪将这部新法交给张静的时候,张静便宜经将其复制下来发送到国安总部。

        不过陈昊并没有在这部心法上写出其中的限制。

        张静自然是第一个尝试修炼的人。

        可是无论她怎么运气,《九重天》都丝毫不为所动,仿佛她行气的方式不对。

        因为这部心法是陈昊交给苏雅琪的,所以张静虽然修炼不行,但她还是将其中的修炼方法告知苏雅琪。

        与张静不同,修炼了《九重天》的苏雅琪,仅仅用一天的时间就将自己的修为达到了炼气初期。

        这是何等可怕的速度,可以说她仅仅用了一天的时间就已经真正踏入了修真者的世界。

        因为陈昊并没有忘记“自己”的嘱托。

        所以他在将这部功法告知苏雅琪以后,就“不小心”将这部心法遗失。

        “捡”到《九重天》的人,自然是当初跟踪陈昊的其中一员。

        得到《九重天》的势力,都开始钻研这不心法为何难以修炼?

        殊不知那是因为他们找的人全部都是修真者。

        如果说这部心法有问题的话,第二天就狠狠地打了他们的脸。

        因为苏雅琪在第一天将自己的修为突破到炼气初期以后,第二天她竟然也拥有了外家修真者锻体初期的实力。

        由此可见,这本心法属于内外兼修的一类。

        教导苏雅琪修炼的还是张静。

        一个刚入门的修真者教导另外一个还未入门的修真者,竟然就能引起如此大的成效,由此可见,这本心法很有可能是真的。

        只不过他们暂时不知道应该如何修炼罢了。

        之后他们就将注意力放在陈昊的身上,因为这本心法是从陈昊那里得来的,他们有理由相信陈昊绝对知道应该如何修炼。

        此刻的陈昊正在家中躺着看电视。

        毕竟他暂时还未想好如何发展势力的办法,所以他现在的行动都是按照“自己”当时写下的来办。

        因为“自己”知道自己的行动,所以他钢板不需要写日记,他只是需要将一些自己想要做但是又做不到的事情写出来即可。

        而日记本他基本都是看过之后立马销毁,因为他不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如此强大的“靠山”。

        见陈昊如同一个废物一样的躺在沙发上,叶青嫣对他说:“你看你的样子,就和一个废物一样。”

        通过这段时间和叶青嫣的相处,陈昊大致明白了一些事情。

        身为全省最好的大学,收费必然不便宜。

        而叶青嫣的家庭条件十分普通,所以为了能够交得起学费以及书本费,她才会夜里在酒吧上班。

        虽然她的学习成绩很好,相应的也有一些补助,只不过这个补助只能顶替一部分的费用。

        再加上酒吧里面跳舞虽然给的工资不是很高,可那些客人给她的小费的确是不少,正因为在酒吧里面跳舞,她才有足够的钱来继续完成自己的学业。

        因为这段时间陈昊和她整天住在一起,所以陈昊自然明白了一切。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