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祭冬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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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巴拉来李承煦的帐内寻他,也不管他还在熟睡,就说道,“汗王想见你。”

        泥菩萨还有三分脾气,他李承煦好歹也是汴京大家子弟,论样貌不知让多少姑娘痴迷,论才学武功更是人中龙凤,岂是他一个草原人召之即来呼之即去的,即便此人是汗王。

        他躺在羊毛垫上继续装睡。

        见迟迟没有动静,他以为巴拉已经走了,突然只觉身体一轻,整个人凌空而起。

        巴拉居然直接给他扛起就走,不多说一句废话!

        李承煦想反抗,可身上的巨手却比虎口咬得还严实。

        “到了。”

        巴拉说完就将他往地上一扔,摔得李承煦一个七荤八素、头昏眼花。

        “你大爷的!”饶是李承煦平常注重形象也没忍住破口大骂。

        巴拉听不懂什么叫你大爷的,但看对方狰狞的表情,应该不是什么好话。

        “汗王在里头等你。”

        他的汉语说得实在蹩脚,但至少能让人听懂。

        李承煦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走进了金帐。

        他瞧见一位穿着长袍的年轻男子正躺在一张木榻之上,他的辫子散落在一旁,好像九条蛇。

        阿骨打翻身而起,面带笑意,拱了拱手,作了个揖,“你们大宋的读书人应该都是这样问好的吧?”

        李承煦虽惊讶于阿骨打对于汉族文化的了解,但心底有股怨气所以并未回礼。

        阿骨打并不恼,坐回了属于他的兽皮垫,桌前仍旧是摆了三把刀,一根木雕,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但看样式,应该不是草原上有的。

        “坐吧,远方的客人。”

        阿骨打说道。

        李承煦并不习惯草原人的席地而坐,但入乡随俗的道理他懂。

        柔然的羊皮毛垫子,并不硌人,相反还有些舒适。

        阿骨打朝着帐外喊道,“都端上来吧。”

        两名草原女子各端着一大盘肉上来,一名女子的脸上有一条很长的疤,让本就不出众的容貌看着十分骇人,她的头上扎了三根辫子。

        涂克冬的女子扎辫子也是有讲究,有学问的,草原人虽没有汉人重男轻女那一套,但骨子里男人还是主心骨。

        男子只要成功参加祭冬慕便能拥有一根辫子,之后的辫子除非有什么出众的地方,否则是不能扎的,那会被视作挑衅汗王,挑衅腾格里。

        而女子的第一根辫子则是在十六岁后由自己的额吉亲自扎上,随后每五年便在第一根辫子上绑上一根策日布格。

        若想要再扎一根辫子,除了做出重大贡献就是汗王的赏赐。

        很显然,阿骨打虽未称汗,可他的地位权利又与汗王有什么区别?

        他赏赐了这名女子一根辫子,还有一根是这女子用命换来的。

        不要小看长相平凡的她,曾经她也是涂克冬的少有的女勇士,拿下过一届巴图鲁的称号。

        但只因为她的父母是腾格里的囚犯,是草原的罪人,没有人看得起她,没有人愿意接纳她。

        她是罪人的后代,腾格里剥夺了她的姓名。

        可阿骨打赦免了她,并赐予她名字——萨日娜仁。

        其中一名女子将肉摆在了李承煦面前,而萨日娜仁则将肉整整齐齐、有条不紊地摆在了阿骨打的桌前。

        阿骨打的讲究是出了名的,所以他的专属侍女同样讲究,肉的摆放位置并非在正中央,而是往左边了一些,因为阿骨打习惯侧着身子吃肉。

        奶酒摆在了木雕的右边,这样阿骨打一勾手就能拿到。

        萨日娜仁很平常地拿起最左边的短刀,可涂克冬的人上至七老八十下到草原乱跑的孩童都知道,这草原上有三条禁忌:一是不让外人知道他们的冬窝子在何处,牛羊是游牧民族的命脉。二为莫要掏融雪的熊洞,融雪的熊洞,代表熊早已从冬眠中苏醒。三便是阿骨打的短刀碰不得,正如汉人有句话叫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一般。

        再看萨日娜仁熟练地用千弑割下一块块肉。

        “第一块祭天,第二块祭地、第三块供佛、第四块祭鬼,第五块祭人,第六块祭山,第七块祭坟墓,第八块祭土地和水神,第九块献给我伟大的汗王。”

        说完她单膝跪下,将第九块肉高举过头。

        阿骨打一挑嘴角,将萨日娜仁一把搂过,他是个正常的男人,血气方刚的年纪。萨日娜仁除了服侍他日常起居外,自然也包括别的一些需求。她的身材很好,身上有一种别的草原女子没有的清香。

        所以阿骨打也很喜欢搂着她,

        这是她的荣幸,她也愿意。

        阿古拉部无数年轻貌美的姑娘想要爬上阿骨打的金帐都未能如愿,到是被这个丑八怪得逞了,所以即使有阿骨打的恩宠,可在阿古拉部里她的日子依旧不好过。

        但她不在乎,她知道人活着总要有些追求的,她这辈子唯一的追求恐怕就是跟在阿骨打的身边,服侍阿骨打,若是再大一些的话便是亲眼看见他称汗,一统草原吧。

        “奶酒扒肉,我们涂克冬最美味的肉,尝尝。”

        阿骨打侧躺在兽皮垫上,享受着

        这张垫子可大有来头,用的雅库特雪山上的雪狼毛,里子缝得是犀牛皮,结实。

        谈不上冬暖夏凉,但实打实的舒服。

        李承煦昨日到现在一直未吃任何东西,光顾着与草原人拼酒,后来还吐了一番,腹内空空,早就饥肠辘辘,于是便用小刀学着先前萨日娜仁的模样开始割肉。

        但能把剑耍出花的李大公子,居然使不好一把短刀。

        替他端肉的女子没忍住,在一旁偷乐。

        阿骨打朝她笑了笑,明明是那样温柔的眼神,可却比腊月寒冬的雅库特雪山巅还要冰冷。

        她替李承煦割好,摆成了一盘,随后头也不敢回的退下了。

        李承煦塞了一块在嘴里咀嚼,虽然非常不愿承认,但不得不说,这肉确实是大宋的酒家比不得。

        二人就这样斯文地吃肉,喝酒,仿佛两个素不相识的读书人。

        可李承煦的心中压着事,吃起肉来总是没有阿骨打那么逍遥自在。

        昨日得知鲜于子裳要跟着祭冬慕的队伍上雪山,他十分不放心,但鲜于子裳说那是她的弟弟参加的祭冬慕,许是上天眷顾,她错过了她的成长,不想再错过他成人。

        李承煦想一同前往,可按着规矩他是不能去,唯一有资格让他参见的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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