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是少镖头?

第(1/2)页

福建省福州府,福威镖局。

        房间里,林舒靠坐在床上,一对剑眉紧蹙,手上也没停下来,一会儿摸摸自己的头发,一会儿摆弄下袍衫,又低下头看着鞋子,显得很奇怪,很不自然。

        但是他不是傻子,更不是精神病!

        他只是今天早上刚穿越过来,脑瓜子嗡嗡的,还有点不适应而已。

        虽然穿越了,但不幸中的万幸,他继承了原身的记忆,对这个不同的世界有了基本的了解,但是穿上这身行头还是感觉有点奇怪。

        穿越过来一言不合成了少镖头,曾祖父打遍黑道无敌手,老爹十省镖局扛把子,外公江湖门派掌门人,家里钱财万贯,几辈子也花不完,还是家中独子,也没兄弟姐妹,原身样貌也是不差,眉清目秀,简直妥妥的一个武林高富帅,在世贾宝玉呀。

        这一切都很完美。

        但是,奈何原身的名字叫做林平之!

        此时,林舒突然想起了什么,手指有些微微颤抖,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的下身。

        看来是还没到那一步,林舒不由松口气。

        还有一种可能性,说不定就是个巧合而已,就算是林平之,也不一定是那个林平之,只是名字相同的两个人罢了。

        林舒慢慢的放松下来,呼了一口气,开始回想起原身的记忆。

        福威镖局,嗯,对上了。

        老爹总镖头林震南,嗯,对上了。

        老妈王夫人,嗯,姓对上了。

        外公洛阳金刀王元霸,哎,没跑了。

        林舒看着铜镜里的自己,叹了一口气,苦笑道:“真帅啊。”

        这原身林平之说起来,是从小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生长于富庶的武术世家,自幼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不识人间险恶,武功不高却仁侠好义。

        只是因为曾祖所传的《辟邪剑谱》遭武林中人觊觎而被灭了满门,血海深仇加身,被迫踏入江湖,在颠沛流离中得遇“仙人”,被连番利用谋害,终于发现自己竟是腥风血雨的江湖里人人想要掠夺的“物品”,唯一报仇的机会就是修炼辟邪剑谱。

        这前面完完全全就是个主角的模板呀!

        但这辟邪剑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是能够让人断子绝孙的东西,也断绝了林平之的“主角命”。

        林舒回忆着笑傲江湖的剧情,脸上露出了一个无奈的笑容。

        原著当中,背负血海深仇的林平之也逐渐为险恶残酷的江湖所扭曲,走向毁灭性的极端,杀伐残酷,狠辣绝决,修炼辟邪剑法成为江湖中的顶尖高手,用辟邪剑法大肆屠戮青城派并且无情地杀害了妻子岳灵珊,结局被令狐冲囚禁于西湖之底。

        想想原身书中的结局,林舒不由得打了一个寒噤。

        “被终身囚禁可不是一个好结局。”林舒喃喃道。

        “本来就是糊涂穿越来的,没死都是捡了一条命,老天爷给了个重活的机会,又不是必死的局,更何况咱都提前看过了剧本?”

        林舒想到了这里,笑了笑。

        他振作了精神,开始思考目前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

        “林家还有多久会被灭门?”

        “咱现在跑还来得及吗?”林舒苦笑道。

        他扶着额头,开始苦思冥想。

        原著中并没有朝代年号,这就无法分析出确切的时间。

        就在林舒一筹莫展的时候,脑海中一道灵光闪过。

        “是了!原身有一匹白马,原著中说是两年前十七岁生辰外祖母送的。”

        他的嘴角微微上扬,眼睛也眯了起来。

        “所以故事上演的时候,林平之大约十九岁,被青城派的人灭了满门。”

        而林舒从记忆中得知,原身前不久才刚过完十八岁的生日!

        也就是说他还有将近一年的时间。

        一年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足够做很多事了。

        “既然,我来到了这个世界,替换了原来的林平之,那么,我就绝对不可以接受最后被人囚禁的结局。”

        林舒闭目冥思,现在,我只有十八岁。

        距离剧情真正上演还有一年的时间,一年之后,余沧海会让余人彦等人前往福威镖局,目的就是伺机夺走辟邪剑谱。

        还有华山派的劳德诺,岳灵珊,都会出现。

        如果,我不杀余人彦,也不和余人彦起什么冲突,避开他们的话。

        那么……

        林舒微微的眯起了眼睛,眉峰紧聚,眼眸当中更是有几分杀意:“这是不可能的,余沧海就是冲着林家的辟邪剑谱来的,无论我杀不杀余人彦,林家迟早要面临灭门之灾,只不过早晚的区别。”

        “而只有我变得更加的强大,至少比余沧海强大,才能挽救林家的结局。”

        林舒很清楚现在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