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一个他,客人,主人

第(1/2)页

温尔斯顿的早晨白蒙蒙,搬货物的工人排成行。

        一个个抱着膀子等待着自己的工头能招揽到好的活计。

        而那些被工人们寄予厚望的工头们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嘴上说着一些男人才懂的荤笑话,但眼神却都撇向码头上的那些船长们,巴望着那些吃水深的大船能选中自己,好给自己和自己所代表的工人们谈上一个好价钱。

        而那些被工头们所期盼的船长们则一个个面红耳赤的和那些大腹便便的商人们争吵着,吼叫着,哀求着。

        有的是为正准备出航货物的价码,也有的是对到港的货物重新要价,诉说着这趟航行是多麽的不易。

        人有千种,形形色色,如同五彩缤纷的染料,勾勒出温尔斯顿热闹的一角。

        也是如今温尔斯顿日复一日的清晨,活着的气氛。

        对于居住在温尔斯顿的人来说,最冷的不是鹅毛大的雪花,而是入秋后从无波之海上刮来的海风。

        风度不大却是极硬,硬得如同一把刮骨刀。

        和外面为了讨生活而不得不受寒风吹的码头工人相比,缩在昏暗且满是各种味道的酒馆中就显得要惬意得多。

        金鳟鱼酒吧。

        坐落在码头旁无数酒馆中的一座。

        推门而入,首先闻到的不是果子酒的芬芳,或是发酵啤酒的醇香,而是混杂着腋臭,汗脚和其他酸臭的混合味道。

        闷热到近乎粘稠的酒馆中,一个个醉生梦死的酒鬼们就这样懒趴趴的摊在酒桌旁打着呼噜,或是聊天打屁玩牌。

        在这里,只要你能保证消费6个铜塞斯来上这么一杯比醋还有醋味的黑啤,你就可以惬意的待在暖洋洋的炉火旁打着盹,直到第二天酒保确认你身上再也榨不出一个铜板后,才会将你扫地出门。

        所以,这么一个酒鬼扎堆,邋遢汉聚集的地方里,一个“他”就显得十分怪异了。

        这个“他”之所以用双引号,是因为这个他是一名地精!

        以往,在奥斯德兰大陆上的地精,人们都习惯是以个论数,以它来形容的。

        不同于常见的黄皮和绿皮,这名地精的肤色竟然罕见的苍白色,他若是不动的话,看上去更像是穿了一件衣服的大理石石雕。

        而且用“他”不是用“它”。

        是因为他衣着华丽,举止得体,比人类还像个人类,就算是一个稍微偏远点的乡下贵族,都未必能有他一半的优雅。

        但在一些人的眼里,这种融入骨子里的约束习惯就是做作。

        就是这么一个存在,却诡异的出现在如此脏乱差的环境,无论是种族和行为都显然与周遭环境有些格格不入。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大环境下,自然是大有人看不惯。

        但酒馆里接连四个找茬的家伙连同匕首,一起丢掉了自己整个右手后,白地精也就有了独自一桌坐在这里吃东西的权利。

        此时的他正带着洁白的餐巾,手持刀叉慢条斯理的吃着餐盘中的食物。

        盘子里的食物并不是很丰盛,只有一条煎炸得金黄的鳟鱼和一大勺浇了黑色酱汤的豌豆。

        他像是在切割牛排般将眼前的煎鱼切割成一块块,却诡异的没有碎掉一点渣滓下来,但若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炸鱼的周边有着少量的冰屑存在。

        然后再用手中的叉子将煎鱼块沾着酱汤放入嘴里。

        直到“他”的对面坐下一位不请自来的客人。

        “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他依旧慢条斯理的吃着盘子里的食物道“食物可贵,不能浪费,所以有什么话请等我吃完。”

        “不行。”直接坐过来的客人懒洋洋的说道。

        白地精的动作顿时一顿,但还是一边切割着盘子里的炸鱼,一边好似是自顾自的说道:“我的母亲还教育过我,作为地精不要忘本,我们从泥土中来,也要归于泥土中去,所以要适应环境,而不能让环境适应你,我的母亲教会了我很多的东西,也在我还是幼崽时庇佑我没有被那些饥饿的同类煮熟吃掉,但它依旧只是一个地精,而不是一位!”

        坐在白地精面前的客人无聊的打了个哈气,拖着自己的下巴说道:“想不到你这个怪物竟然还是个妈宝男,不过这和你杀掉同伴有什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