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立宪和开基

第(1/2)页

高德帮助祖穆尔德制定《宪法》,从开始就遇到了不少的问题。即使是立法,也是有些前置问题的。

        立宪的话,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要实行哪种君主立宪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还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制。

        高德把这两种制度都向祖穆尔德介绍了一下。祖穆尔德觉得二元制更好一些,君主还是掌握了实权的。

        但是高德告诉她,这种立宪制,其实是一种妥协的产物。在民主意识的土壤还没有产生的时候,实施这种立宪制,还不如直接实行君主制为好。而且也难起到让君主的地位“世袭罔替”的作用。

        祖穆尔德倒也听劝,很干脆地放弃了二元制。不过接下来的议会制却又面临新的问题。

        一般情况下,议会制君主立宪制都会分出上院和下院之类的区别。之所以这样划分,似乎相当程度上就是为了和君主一起形成一个类似于三角的权力划分和相互制约。

        而高德和祖穆尔德面临的问题是:下院怎么形成?下院一般是由平民组成的权力机构。

        而克拉米尔公国,现在的情况是自由民这一真正的平民阶层很少。倒是奴隶、农奴这一阶级占了很大的比例。

        让这一部分人去选举组成下议院,姑且不说奴隶主们愿不愿意;就算真给了他们这个权力,近乎100文盲比例的人,知道该怎么选吗?

        最后,原来对政治学的也并不太怎么样的高德一咬牙,干脆自己胡乱发挥了。他根据自己那粗浅的政治知识,把权力划分为立法、司法、行政三项,然后开始就这三项权力分猪肉。

        行政权不用说了,肯定是归为最后选出来的内阁。立法权就交给议会的下院好了。司法权,交给议会的上院,国家的司法系统就全归你们管了。

        至于内阁、上院和下院的人员来源。高德在胡想了一通之后,决定了:内阁成员,由首相自己寻找和任命;内阁成员的名单应向女王报备,并且获得女王陛下的批准才可生效。高德在这里算是给祖穆尔德保留了一定的权力,她是拥有内阁成员的否决权的。

        内阁首相,由下院提名并选举产生出来。只不过下院的提名名单要向上院报备,获得上院的批准后才可正式进入选举流程。在这一点上,上院算是对提名人拥有了否决权。

        上院议员,由女王任命,范围一般在贵族、神职人员、法学人员的范围内才可获得任命资格。上院掌握全国的司法系统。同时,上院可以提出各种法案的草案。但法案必须提交给下院审议,并获得三分之二的赞成票才能通过,正式成为具有效力的法律。

        下院议员,由各地成立地方议会,从各级地方议会层层推选产生。下院议员可以是任何身份,但不能有上院议员的身份。像贵族、神职人员、法学人员要是想成为下院议员,就必须获得之前的一切特权和身份才可以获得成为下院议员的资格。

        下院的主要权力,就是投票表决法律的产生,以及投票产生首相。

        考虑到真正产生出民主,恐怕还需要很久时间。高德还弄了一个“看守政府”的概念出来。反正就是过渡性质的意思。

        按高德的想法,这套东西的最终实行,就让第一任首相他们去操心吧。而第一任首相,只能算是“看守政府”的首相。首相都是有任期的,一任弄不好,下一任接着弄吧。

        总之,磕磕碰碰地弄了几天。高德和祖穆尔德总算弄出来一个还算像样的《克拉米尔公国君主立宪诏书》的东东。

        然后,在征求了高德他们的意见之后,祖穆尔德让所有的军队各归驻地,同时带着高德一行,以及她的一些大臣们回归了克拉米尔的首府巴罗尔。

        回到巴罗尔之,休息了一天之后,祖穆尔德就在自己的王庭会议上突然宣布了《克拉米尔公国君主立宪诏书》。并且任命了一位大臣成为了看守政府的首相,同时签署了一份诏书,把批准内阁成员的权力也暂时委托给了他。

        剩下的君主立宪的推行工作,就全交给这位第一任首相了。而女王陛下,那个王座还没坐热呢,就以旅行度假的名义跑路了。跟随着高德一起跑路的。

        克拉米尔公国的第一任相,一时间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可谓风光无限。然后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算是接了一个烂摊子,差不多等于坐在了火山口上。

        而这时,君主立宪反倒成了他的一个护身符。君主立宪,使得权力可以和平更替,反正首相是有任期的。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