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章 沉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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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离开的琼-巴里和安德林,对龙卷风的影响不大。巴里已经很老了,而且现在巴克纳完全可以取代他。至于安德林,现在的他还不是后来那个竞技组织最有感染力的鸟人,的安德林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想的愣头青。魔神的庞龙和龙卷风的坎比站在中圈上争球。

        欧阳高远看着两个人,对旁边的劳斯来克,“你绝不觉得这两个人特别像。”

        “恩,身材确实很像。”

        “坎比这个人,就是我心中庞龙的倒霉版。”

        “这话怎么讲。”

        “坎比的身高不是很高,但是他臂长,上肢力量惊人,跳得高,脚下的移动速度很快。而这些恰恰也都是庞龙的优点,不过是庞龙的肉更结实一点。两个饶劣势也一样,都属于面对比自己高大强壮有吨位的竞技者力不从心。他们的腿太细了,保证了速度,就无法保证强度。其实庞龙就是坎比的翻版,只是在力量上要更足一些。但是坎比太倒霉了,他赶上了战士辉煌的末期。以他的身体,面对尤因,那些力量足,背身单打能力超强的内线,他毫无办法,注定悲剧。等到这些老家伙都了,竞技组织出台了防守三秒,移动能力强的战士开始迎来春,他又赶上了,虽然伤愈,但是已经被夺去了一定爆发力,不再像曾经那么有爆炸性了。你他是不是倒霉版的庞龙。”

        劳斯来克听了咂么了一下嘴,仔细想想,“还真是你的这么回事。”

        如果单比弹跳高度,坎比不比庞龙差,但是就像刚才的,坎比因为膝伤,他的爆发力不行了。而跳球最关键的一项属性就是爆发力,不比跳得高,而是跳得快。

        庞龙轻松把球打给了。

        接球后,没有任何停顿,双手往前一推,来了个顺水推舟,将篮球送到了龙卷风的三分线内。

        “骇客”早早的就跑到了位置,接球后都不用调整,直接起三步,上篮得手,-,魔神先下一城。

        “果然如同我预料的,龙卷风的防守积极性实在是个问题,竟然一开场就让魔神跑空篮得手。不知道他们是太信任坎比,认为他一定能赢得跳球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都起跳了,龙卷风才只有周尔·米勒一个人来到篮下,但是你能指着周尔·米勒一个后卫去阻挡比他高多公分的吗?”霸云,一开场就是对着龙卷风的防守指指点点。

        虽然评论席上的霸云对龙卷风的防守积极性很不满,但是龙卷风的指挥者魔云已经习惯了。

        其实这个魔云也应该感谢欧阳高远,原本历史上龙卷风来了魔神,整个城市的期待都被调到了历史最高点。但是魔云压不住场子,一直没有找到融合魔神和亦聪的方法,结果龙卷风开赛后的成绩惨不忍睹。到了,黯然下课。

        可是现在魔神没来,龙卷风还延续着上个战季的打法,大家配合的更加纯熟。没有了魔神,亦聪成了竞技组织当之无愧的为一核心,现在龙卷风的成绩非常好。

        内内发底线球后,龙卷风的周尔·米勒运球推进,过了半场后,将球交给了翼侧的老大亦聪。

        魔云亦聪,是笔者最喜欢的竞技者,真的,对于他一直没能取得期望中的成就,我是又觉得可惜又觉得可气。

        亦聪的赋绝对是超一流了,属于那种一见的,当然和詹姆斯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但是并不大,仅仅是一线之间。

        可是他的篮球技术绝对是爆了詹姆斯两条街。要知道亦聪一进竞技组织,就立刻成为了公认的进攻技术最全面的竞技者。突破,投球,扣篮,灌篮,背打、三分无所不能,只要是你能出来的篮球终结技巧,他都会。就得分能力而言,亦聪要比詹姆斯强,当然肯定有人会反驳,他们会詹姆斯拿过超级战士,而亦聪没樱

        但是我们拿在龙卷风时的亦聪和在战龙的詹姆斯相比。詹姆斯每场的出场时间,要比亦聪多,出手次数还是比亦聪多。最关键的是,在战龙的时候,詹姆斯是全队的核心,没事他就喜欢要球,然后自己持球组织进攻。而且实话,我觉得他组织进攻的能力相当一般。

        组织进攻不是简单的能把球传出去就算完了,还要传对人,最直白的法就是——你的传球要能转化为帮助。也就是你要把球传给那个瞬间最有得分把握的人,比如出现在篮下空当的竞技者,外线跑出空位的射手。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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