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七章 真正的大家闺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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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鹤卿在信里说,希望能接令仪过去中原,如果能跟他的父母朝夕相处,他的父母肯定会发现她是一个很好的女孩子的。

        令仪合上信,完全没有忐忑,只觉得欣喜。

        叶鹤卿要将她接去中原,要让她去他家里住。

        她感觉,自己之前的所有热情都得到了回报,她甚至都不想多想,当机立断的下了决定,她要跟着中原的商队去中原。

        这个决定自然遭到了令仪阿爹的反对,令仪自小到大,从来没有去过中原,他怎么放心让令仪一个人过去。

        况且,他也觉得中原人心眼太多,很不靠谱,担心令仪过去了上当受骗受欺负。

        自己的掌上明珠,怎么能就这么随随便便的给别人呢

        令仪怎么能懂她阿爹的良苦用心,在一个晴朗的晚上,她带了自己的行李,偷偷的从家里溜了出去。

        临走前,她回头看了一眼自己阿爹的房门,里面的灯还没有灭,阿爹为了自己的女儿,操了不少的心。

        令仪在心里暗暗的想,阿爹,我要是走了,你就不用为我操心了,也不用经常去给我善后了。

        她一路无阻的踏出了主城,前面是她早早都联系好的中原商队,身后是自己住了十余年的家乡。

        令仪站在一处小山丘上回头望,明亮而皎洁的月亮悬挂在夜空上,照射在西凉城的每一个角落。

        她义无反顾的走了,她记得自己的阿娘就是这样,义无反顾的从中原来到了西凉,跟阿爹过得很幸福。

        她觉得,自己也能找到自己的幸福的。

        毕竟叶鹤卿可比她的阿爹长的好看多了不是吗。

        令仪坐在骆驼上,听着周围的铃铛声,没来由的觉得心安。

        她不断的想,等天亮,等天亮,她就可以见到那个她一直心心念念着的人了。

        令仪是在第三日的清早才抵达中原的,远远的,她就看见一辆十分华贵的马车,正停在路边等着她。

        她像初见时的那样,将自己红色的头纱绕在脑袋上,让它随风飘着,然后将自己的右手搭在眉骨上,远远的朝那边眺望着。

        在马车的前面,站了一个男子,身形似乎比前些年的叶鹤卿要高一些,但是气质感觉很相似。

        越走的近了,令仪就觉得那个男子跟叶鹤卿似乎很像,她就那样傻傻的盯着,直到听到那个人用极其熟悉的声音无奈的说道“怎么,认不出我了”

        令仪这才惊喜下马,红色的纱巾就像是两扇艳丽的翅膀,在她的身后张开,她就像是一只美丽的蝴蝶,扑进了叶鹤卿的怀抱。

        两年了,整整两年了。

        令仪做梦都想见到的那

        个人,终于见到了。

        满心的欢喜已经蒙蔽了令仪的双眼,她再看不进去一分一毫关于旁人的事情,更看不到,叶鹤卿眼底深深的无奈。

        叶家是整个京城最有名的商业大户,虽然是商家,但是在京城的地位一点都不亚于那些当官的。

        据说叶鹤卿的父亲曾经也是朝中的大臣,因为不想再继续参与那种尔虞我诈的勾心斗角,才选择跟自己的妻子回来做生意。

        这样一个有名的人家,叶鹤卿自然是不能把令仪光明正大的带回去的。

        不知道叶家的门口,有多少双眼睛正在盯着,无奈叶鹤卿一直是一个很端正的人,从不去青楼酒肆鬼混,这么多年了,旁人说起叶鹤卿,除了夸奖的话竟然挑不出一分一毫的错来,他不能让自己的父母苦心积虑打拼来的这一切化为乌有。

        所以令仪初来京城,一直被叶鹤卿安置在一个小巷子里的屋子里,没有人知道这个屋子是叶家的。

        只是令仪的长相做派实在不像是中原人,刚住进去的时候,左邻右舍还都曾来看过热闹,所幸令仪早都跟叶鹤卿对好了说辞,这才没有露出任何的马脚来。

        这样一来,令仪就算是正式在京城住下了。

        虽然只是一个小屋子,既没有华丽的装设和宽阔的马场,可是因为日日能见着叶鹤卿,令仪也觉得甚是满足。

        她有无数次自我安慰道,这样的一个小屋子也就足够两个人住了,将来要是生了孩子,那就换一个大一点的房子吧。

        更何况,鹤卿不是说他正在和自己的父母商议接她进门的事情,肯定用不了多久,鹤卿就会八抬大轿娶她进门了。

        可是令仪没有等来叶鹤卿的八抬大轿,却等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那个女孩子有着中原女子特有的白嫩肌肤,她的细腰看上去不堪一握,走起来路来如同杨柳扶风,好看的紧。

        两弯柳叶眉挂在一双杏眼上,添了几分懵懂感,小巧的鼻子下面是一张樱桃小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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