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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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里,我就迫不及待地思考怎么来完善这个“村规民约”。把王书记的草稿看了看。感觉他想表达的意思大概就是这样几个方面。

        一个是说本村人员和外村人员都要遵守,主要是对偷盗行为进行处罚;另外一个是修房子,一方面要报告,经过批准才可以修,二方面是要左邻右舍协商好,不要扯皮闹矛盾;再一个就是生养死葬问题,意思就是大人要养小娃儿,小娃儿长大了要养老人,但是要“先乱后不乱,丑话说在前头”,要写“赡养协议”,看是兄弟姊妹大家轮流着赡养,还是单独哪一家赡养,要说清楚,要把“一碗水端平”,不能把财产给了张三,却喊李四、王麻子来赡养。这个是村里弟兄姊妹扯皮吵嘴打架的最主要原因,所以要写好。

        另外有些东西不好明说的,就是那些出去杀人、防火、贩毒,操社会的犯了死罪,被“敲了砂罐”的,不能够埋到村里的坟地里,意思很明显了,就是大家都不球认他了,相当于开除了“村籍”。

        还有就是有些投亲靠友的,或者什么的人如果在村里住起,手脚不干净,就会坏了村里的风气,而他们又没有房子的,所以无论是租房子,还是投靠人,只要不守“规矩”,就把他赶起走,如果有人收留也要株连收留的人。

        思来想去,删繁就简。尽量把意思相近的给归为一类,实在不好说的就学到电视里的那句话“解释权归我”。村规民约,那自然解释权就归村“两委”了。

        好不容易,才完善好。赶紧誊抄好给王书记送过去。

        到了王书记家,只见党支部的支委些已经齐聚在王书记家了。大家都在喝酒吹牛。见我去了,王书记连忙问“小伙子整得怎么样啊”

        我赶紧把誊抄好“村规民约”递了上去。

        王书记边看,边连声叫好。众人见状赶紧围了过去。王书记见大家围了上来,就原文念了起来。

        “为加强全村村民自觉,促进安定团结,打击偷盗等恶行,经本村村民大会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第一条凡户口在本村的人均属本村村民,人人平等,人人遵守。

        第二条凡户口不在本村的人,也要遵守本村村规民约,如有违反,除按照规定处罚外,赶出本村去,本村任何人不得将房屋租给他,也不得以其他借口收留,否则断水断电。

        第三条本村村民要严格遵守国法家规,不能给全村丢脸抹黑,如果故意范了死罪,不得埋在本村坟地。

        第四条本村村民修房造屋,必须报告村两委批准同意,方可办理报批手续。修房造屋前,必须与左邻右舍协商好屋檐距离,原则上修房造屋人要退让三尺,免得雨水翻水影响邻居。

        第五条村民家庭或邻里间应相互尊重,尽量不要发生矛盾。如果发生矛盾纠纷,由村干部进行调解。调解不听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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