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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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么一个人。

        他是古罗马帝国建国神话中的开国皇帝,他是军神玛尔斯之子,被神狼养大的天生的战士。

        他是罗马人的信仰,一切的答案,权利与力量的象征。

        为什么联合军的军队会越来越多,为什么被俘虏的罗马人会心甘情愿的加入他们那一方,这个尼禄绞尽脑汁也想不清楚的问题,其实尤为简单。

        因为,他们见到了罗马。

        追随他,匍匐在他的脚下,接受他的恩泽和统治,每个罗马人都无法抵御这样的诱惑,哪怕是凯撒和卡利古拉也一样。

        因为他是神祖,神祖罗穆路斯。

        作为欧洲最大的帝国,罗马军中自然不只尼禄、西蒙和刘远三个魔术师,他们其实有一个宫廷魔术师小队。

        他们的作用是释放大规模杀伤性魔术杀敌,以及在一旦对方也有魔术师的情况下使用魔术抵御魔术。

        但是后者的情况一次都没发生过,所以魔术师们基本只剩下杀人这一项工作了。

        说实话,一般的魔术师还真没有一些身经百战的老兵在战场上的作用大,毕竟他们中大多数人都是整日坐办公室钻研魔术,或是研究药品,战场并不属于他们。

        如果不是这次需要动员全罗马的大总攻,尼禄才不会带这些半文职的家伙上场杀敌。

        为什么我要说这些

        因为他们看见了一个自称不死的魔术师,也是尼禄的老师西蒙玛吉斯向一个高大的身影释放了魔术,然后被其两步冲上来一枪削掉了脑袋,瞬间就没了呼吸。

        西蒙的身体有类似吸血鬼,或者说死徒的特性,也就是超强的治愈能力。刘远亲眼见识过,那是真的,哪怕脑袋掉下来,他也能从容的捡起来安在脖子上修好。

        但是他现在就这么死了,死得非常干脆,就好像一个随处可见的杂兵,这显然没那么简单有什么东西,扼制住了他的不死性。

        能做到这个的,只有特殊魔术附魔的武器,或是更高级的神秘。

        “原来如此,你就是尼禄吗。”

        杀死西蒙的那个人,转过头来,向尼禄说话。

        他非常高大,皮肤有如铜块,头戴金盔,身材健硕无比,宛如一具古老的雕塑。眼睛穿透的层层人群,直射进众人的眼底,如同鹰隼,又有种独特的气质。

        “多么美丽,多么绚烂的皇帝。半年来听尽了你的传说,我一直很惋惜不能与你见面。”他摆弄着像是缠了两块葱郁红布的双头长枪,赞叹一声。

        “但是今日一见,你果真如同传闻中的一模一样,不,或许还要超出我的想象。好,很好,这才是能够撑起罗马的王者之尊”

        他向尼禄遥遥伸手,面前的道路忽然敞开,那是联合军士兵默契而一致的将罗马军顶开所形成的大道。

        仿佛所有人都为那个男人的出现而狂热,一时间,士气肉眼可见的直达顶峰,原本势均力敌的罗马军瞬间就被怒吼的联合军士兵压倒过去就算是尼禄阵前演讲的时候,也从来没有这么热烈过,但那个男人只是出现,就带给人无限的希望和勇气。

        尼禄清楚的知道这是为什么。

        “来,过来吧。无论过去、现在、未来,所有的罗马都深爱着你,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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