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一朵是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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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也总是有人过来搭讪,每当她从包里摸出骆驼香烟,旁边总会递上一只打火机。

        玫瑰觉得那是她一生最好的时候。二十多岁的最后几年,从索邦念完书,在电视台作实习记者,遇见利昂以后,遇见莱斯礼以前。

        后来想一想,当时也不过是每天跑新闻,不至于像念书时那样艰难,但也并没有奢华的手笔。不知道怎么,回忆起来每个镜头都是闪着光的。一年到头穿着牛仔裤球鞋,被利昂拉在手里走遍每条街。

        认识利昂不久,她就搬离了与思诺合租的公寓。思诺是从香港迁居英国的华侨,转学在巴黎的高等商学院念奢侈品管理。她在网站发广告说要找一个女孩子合租,玫瑰看过之后对房子很满意,但觉得价格有点贵。正在四处寻别的房子,有一天思诺打来电话说可以便宜些租给她,因为“我一见你就觉得我们可以做朋友。”

        思诺是顶漂亮顶时髦的女孩子,性格又好,唯一的麻烦是男朋友太多,时常在凌晨以后由叫不上名字的男生送回家,醉得一塌糊涂。玫瑰很担心她,但思诺是满不在乎的,“我有什么损失,年轻不过这么几年,不玩也会过去。”

        玫瑰觉得两人的名字应该换过来,snow是雪,生活却花团锦簇,而她名曰rose,人生一片空白。那两年玫瑰一边念书,一边做兼职赚生活费。电话接线员,平面模特,中文家教,导游,翻译,许多零工都做过,生活压力其实很大,只是因为年轻,一路走下去似乎也没有什么。

        遇见利昂,就是在她做翻译的时候。

        那一年北京同悉尼争办奥运会,法国电视二台筹备一个专题,需要招聘一名临时翻译。玫瑰很少到巴黎十五区,迷了路,应聘时间就快到了。她看见一辆罗密欧停在路边,有人靠着车门打电话,于是走过去问路。

        那人听见她问电视台怎么走,半天没有说出话,露出一脸古怪神情,指了指自己后脑的方向。玫瑰顺着他的手指的方向望过去,电视台的醒目标志就在他身后二十米的位置。

        玫瑰笑,他也笑,摘掉墨镜说:“你是同我搭讪吗?”

        他把墨镜摘下来的时候,玫瑰的眼前一下子明亮。那是十一月的下午,天空阴霾,电视台门口的台阶上有鸽子扑落落地飞过。眼前的人穿着黑色大衣,眼睛也是黑色的,却迷离明媚如托斯卡纳的阳光。不知道为什么,玫瑰忽然想起某个暑假她去意大利旅行,佛罗伦萨的石板小路,午后的阳光,晒得人很是恍惚。

        他说他在电视台工作,转身带玫瑰去填了表格,时间刚好是截止前五分钟。玫瑰成功得到那份兼职。

        所以玫瑰一直觉得,来到巴黎以后最幸运的遭遇,一是思诺,一是利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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