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瞬天国篇·始之章(7)

第(1/2)页

纪年月日距离罗影!¥&

        ——————————硬核分界线——————————

        在那个教会指使我的父母抓捕我后,我逃跑了。教主得知此事,便找到了自己曾经贿赂过的相关高层人员,发布了抓捕我的通缉令,通缉罪名:杀人。

        我的父母因为没有成功抓到我而在教堂中被教主杀害,而后,他们的尸体被转移至我曾经的家中,并声称是我这个七岁的小孩,在我的父母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痛下杀手,我的心理已经扭曲,对待养育自己七年的父母竟如此狠心。这是我后来了解到的···说实话,那样的父母,从他们想抓我开始,我就的确有点想让他们死了算了···真的吗?

        因为流浪时脸部被弄脏弄伤还有不修边幅的头发遮挡,所以大部分路人在看到通缉令后很难发现眼前那个肮脏的小孩就是通缉令上的七岁就杀害自己父母的变态杀人犯。

        不过眼尖的人还是发现了我,现在在我眼前的这位警察就是如此。

        “那么,你就是通缉令上的那个···罗影?名字真奇怪呢。”

        “那是我的父母在加入教会后改掉的,我的原名并不是这个···我的父亲并不是本国人···”

        “那你的原名呢?是不是忘记了?”

        “嗯···”

        伴随着我无力地点头。

        “我的原名,他们说是禁忌,不能说···”

        “哎呀,别那么紧张,我又不会把你带到警察局去。桌上的东西你也吃点啊,饿着怎么行,你还是个孩子呢,还有这里有水,渴了也可以喝。如果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说!”

        “嗯···”

        那个警察并没有在发现我后的第一时间把我交给教会或者警察局,而是把我带到他家,并对我款待一番。

        在狼吞虎咽地吃下了一些东西,喝了几杯水,总算恢复了一些精神。我向他开口了:

        “在你问我问题之前···我想先问你一些问题。”

        “哦?尽管问吧!如果这能让你对我更放心的话!”

        “为什么要救我,明明我是个被通缉的杀人犯。”

        “嗯···怎么说好呢,因为我不相信他们的判断。”

        “如此?”

        “如此。”

        “···真是个奇怪的男人。”

        “那么,轮到我问问题了吧。我问你,人···是不是你杀的?”

        “不是,是教主杀的。”

        “教主?”

        我将我看到的,知道的都向面前的那个陌生男子说了出来,反正最终都是死路一条,不如赌一把,相信眼前的男人是个好人吧···

        “嗯嗯,是这样啊,那个教主可真坏!我们应该抓他的啊。”

        “那又怎样,难道因为他坏你就能抓住他?我可都知道,之前能抓他时,警察和其他什么什么高层都受到贿赂,那些线索早就被清理干净了,就算你是个好警察,我想你也没理由抓他吧。”

        “嗯唔,被一个七岁的小孩怼了···”

        说起来,这个人难道是一个人住吗?得问问···

        “嗯?不是哦,我已经结婚了呢,我现在和妻子一起住的,她现在在外面买菜呢,等她回来了我得向她好好介绍你呢。嗯···你问了我一个问题,我也要问你一个问题。”

        这么斤斤计较吗···这人也太幼稚了吧。(是的,这是7岁的罗影面对22岁的警察叔叔时的想法)

        “嗯···反正你现在也没住处了,不如···住我家吧。”

        “哦,好啊。”

        “欸?回答得那么干脆的吗?”

        想着能活多久活多久,所以就答应了,但也不能就此放心啊···

        “那么,接下来我说的一切,你和你的妻子都必须做到。”

        首先,我必须要保证自己的能够在这个家中隐藏得足够好,他们家中刚好有一间专门存放旧物的阁楼,整理一下姑且还能住人。所以,在那之后的几天我基本上就没有再踏出过这个家门,并且一直待在阁楼里蹲着,就限于时不时的下楼和他们聊天,玩耍,讨论目前所收集到的线索。

        其次,我让穆叔(他的全名叫穆辰,不过我更喜欢叫他穆叔,因为方便,记起来不麻烦。然后他的妻子叫做叶心,同样,我喜欢称呼她为叶姨)只给我准备了两套衣服来回互换,他们还没有孩子,这么做可以避免频繁或大量地购买儿童服装导致他们被怀疑,虽然不知道那群人会不会细致到连这都查。只买两套的话,姑且能用送给亲戚家的小孩为借口吧···这家伙总不可能也没有亲人吧。

        然后,在日常生活中,我愿意承认他们为我的养父母,我的亲人,但倘若我最终还是遭遇不测,被教会之人发现并被抓走的话,我是不会和教会说出我们之间的关系,并且,他们也不能说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