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四章、十万大奖(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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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主张“知辅行主”,意为做人不能大谈空论,要有自身想法和实际行动。

        二、提倡求真务实、实学实用。

        尽管东林书院和我国古代其他书院一样,讲学和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也是儒家经史著述,但其不论在内容上、形式上和方法上都针对性、实用性较强,强调从实际出发,注重讲实学,办实事,有实用,求实益。

        这一点在东林书院的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讲学和学术研究的内容、方法,以及关于东林讲学活动情况和顾宪成、高攀龙等东林领袖生平言行的记载中,都有比较清楚的反映。

        诸如:《东林书院会约仪式》第一条强调,会讲属业余自愿性质,所以参加会讲的通知不必要求每个人都来参加。

        第三条规定,举行会讲时,主持会讲的会主由大小会公推产生,根据实际需要,由不同学者担任;第四条规定,每次会讲推举一人讲《大学》、《论语》、《中庸》、《孟子》即“四书”中的一段内容,然后大家“有问则问,有商量则商量”。

        第十一条强调要尽量简化来与会的学人之间的交拜手续,不搞繁琐的礼节和形式主义。

        政治主张

        开放言路,反对宦官干政,反对矿税,是东林党的三项具体主张。

        明朝中期以后,江南地区的商品经济和工场手工业更加发展。

        在一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商人、作坊主、手工匠以及其他城市平民,开始形成为一支新的社会力量,给当时的社会矛盾和斗争带来了新的影响。

        东林党就有不少人是中小地主兼营工商的。

        他们有的人突破了传统的农为国本的经济思想,提出了工商皆本的新观点。

        如赵南星说:“士农工商,生人之本业。”

        李应升反对关卡重重、商税繁多,要求执政者“爱商恤民,上不妨工而下利于途(指贩运)”。

        可是从1596年(万历二十四年)起,神宗派宦官到各地采矿和征税。

        神宗一开始派出矿监、税使,东林党人就表示反对。

        山西巡抚魏允贞在1597年(万历二十五年)上疏指出:宦官出领矿、税,为民祸害。

        魏允贞因此受到神宗的切责。

        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大学士叶向高上疏要求罢撤矿监、税使。

        同年,吏部侍郎冯琦上奏说:这些矿监、税使不但使贫者断绝生计,富人也蒙受其害,这样下去,势必激起大乱。

        李三才反对矿监、税使的言行,在当时影响最大。

        他于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就任凤阳巡抚。

        在凤阳巡抚管辖的地区内,有好几个矿监、税使,残害百姓。

        李三才在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五月上疏万历帝,揭露万历帝派遣税使、矿监这一弊政的要害。

        李三才任职凤阳巡抚期间,曾经严惩太监陈增的爪牙,罪大的则加以捕杀,打击了陈增的气焰。

        他还奏劾陈增的重要帮凶程守训贪赃数十万银两等罪,使程及其同伙被捕解京,终于伏法,远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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