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八十六章、北京代课(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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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以教师为例,有的教师不干了,单位的领导照常隐藏教师信息,编个空岗,向上级报领工资。

        3、有的单位人满为患,没有多少活干,可是,又不能把这些人,清除出去,只好照常发着工资。这种情况,多数是领导家属和子女。

        4、本来不存在这个人,有的是死了,有的根本就没有这人,有的是不到年龄就用空名额参加工作,但是,在领工资的时候,还是会出现有人领工资,这也是吃空饷。

        “吃空饷”的七种表现形式

        1、“旷工饷”:一些人无正当理由,长期旷工。前不久曝光的山西省侯马市国土局职工卢建平,“从未上过一天班,却以干部身份领了9年工资”。

        2、“病假饷”:长期病事假或超假不归。在浙江永康公布的“吃空饷”名单中,涉及此类的人数最多,共69人,其中有57人至今仍领着工资。

        3、“多头饷”:未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擅自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一人领取双份工资。

        2011年,湖南省永州市查出多个地区教师在编不在职,拿着财政薪水,却在从事第二职业,人数达数百名之多。

        4、“违纪违法犯罪人员饷”:一些受党政纪处理的人没有相应地降低其工资,或受到司法处理的人仍领取原工资。

        2011年4月,山东省沂南县检察院针对当地发生的数起国家工作人员“带薪坐牢”现象开展专项调查,发现近三年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已判刑61件61人,有32人的工资没有变动。

        5、“冒名饷”:一些本不属于财政供养的人员,冒用他人名义领取财政工资。

        在这一类中,“官二代”居多。

        2011年,重庆市万州区前任区长的“80后”女儿李某,在万州驻京联络处常年不上班却照拿工资。

        6、“死人饷”:主要表现为在职离退休死亡仍领工资或多领遗属补助。

        2008年,安徽省砀山县清理出在职离退休死亡98人,遗属补助人员死亡88人,占“吃空饷”人员的368。

        7、“编制饷”:主要变现为在职人员不在岗、不领工资,但仍占用单位编制的。

        集中治理

        2014年12月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集中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

        大力整治“吃空饷”问题,对于堵上蚕食财政资金的黑洞,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12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治理行动。

        对虚报人员编制或实有人数套取财政资金,以及在单位挂名不上班、已终止人事关系但仍领取工资津补贴等各种名目的“吃空饷”,要坚决追缴资金,核减单位编制和预算经费,严肃查处责任人。

        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要从严问责。

        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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