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洪宇飞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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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如没吭声,依然认真仔细地研究着。

        阿游略微不服气,开口辩解:“这是让二子的对局,和他们那里分先对局可不一样。黑棋好一些,倒是确实没错。”

        吴建中对去年棋社里的那些事情有所了解,对于自己受让二子对战高手,而没有胜迹依然还是耿耿于怀的。

        不久,李铁如第一局同样小胜。那边,小严已经继续挑战第二局了。

        到了中午,小严总比分一比二败北;李铁如却是二比一,稍占上风。

        下午,赵东宏又来了;这次他没有找人下彩棋,而是同样选择挑战孟凡栋。

        小严、赵东宏轮番挑战,孟凡栋只能有义务接受;而且他身为高手的尊严,也令他无法退让。

        这种情势,在棋友圈子里面司空见惯。

        同样,于此非常类似的彼此竞争的事情,在无数其他领域、圈子里面,无时不刻都在上演着。

        竞争(petition)是个体或群体间力图胜过或压倒对方的心理需、要和行为活动。

        即每个参与者不惜牺牲他人利益,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的行为,目的在于追求富有吸引力的目标。

        竞争是个人或群体的各方力求胜过对方的对抗性的行为,因此,其积极作用是能使人振奋精神,奋发进取,促进社会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

        其消极作用是挫伤双方积极性,使有限的资源难以发挥最佳效益,造成个体间或群体间的不团结,不利于人际关系的建立。

        因为一方成功,意味着另一方就要失败,可以说,个人或群体的竞争机会越多,则成功和失败的机会也越多。

        在社会生活中,竞争往往通过竞赛的形式表现出来,如球赛、卫生评比、数学竞赛等。

        其实,许多社会现象实质上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竞争。

        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和卫生等现象,无不例外。在目前社会政治、经济体制的改革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发展,在走向“市场“的道路上,竞争是一种极为重要的发展机制。

        竞争可分为个体间竞争与群体间竞争两种。

        多伊奇(deutsch,1949)曾设计了一个现场实验,、以比较两种竞争的效果。

        该实验以大学生为研究对象,从志愿者中选出条件相似的50人,分为10组,各组5人,其中5个小组在内部开展个人竞争,5个小组在组与组之间开展群体竞争。

        实验结果表明:无论个人间还是小组间,只要是在竞争条件下,每个群体中各个成员的工作是相互支持的,共同活动的目的指向性很强,彼此的情况及时交流,相互理解,相互配合,能提高单位时间的效率。

        问题在于,竞争也会催生宗派主义情绪的滋长,不利于建立群体之间的良好关系。

        个体的需要多种多样,处于竞争条件下,人们的自尊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更为强烈,对于竞赛活动将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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