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卷:十四第章小别墅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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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桢和蓝浅浅的家,是一幢小别墅。那是她们作为共和国的客人,由共和国当时的执政致意当时的众议院,由院方拨出特别款项买下,来作为她们的住所。

        这小别墅自然是共和国的国家财产,但当时划给她们住时,亦作出了承诺,即:如果她们不离开共和国或自己买下新宅之前,这别墅她们有永久居住权。

        这就是说,她们可以一直住到蓝浅浅故去为止。

        现在,这小别墅引起了风波。

        表面上的原因是格里夫兰文住了进去。

        按道理,格里夫兰文是蓝浅浅的丈夫,他住进去与不住进去原则上并不影响国会向简桢和蓝浅浅提供别墅的原旨。即,支助性质。——在她们居住其间,房屋的使用权(除了用于嬴利)完全属于她们。

        因为随着格里夫兰文的平民英雄形象和《我们!》在全球的风靡,格里夫兰文的知名度已在共和国国内空前提高。这正是维尔斯林娜所期待的。她希望格里夫兰文能因此走上政坛,以他的理念和才智来为共和国的全体民众服务。

        维尔斯林娜一直认为格里夫兰文是她的思想的承载者和实施者。

        随着社会正义党在大选中的胜利,随着格里夫兰文在政坛上的声誉雀起,现在他亦成为国会其它党派攻击的目标,成了众矢之的。

        攻击点:小别墅是共和国议会提供给共和国礼遇的客人简桢和蓝浅浅的住宅,但格里夫兰文是共和国的公民,他无权享受这一待遇。现在他住了进去,是利用了当年国会提供给简桢和蓝浅浅居住时所作出的承诺,来为自己取得私利。以此来指责格里夫兰文的人品。

        还有一点,《我们!》是在为地球人在阿磁林森全球争取社会权益的书,但在共和国国内,这一点,同样是目的,即争取权力。那作为这本书的作者蓝浅浅和她的母亲简桢,理应自觉的将自己界定在她们理应属于共和国公民这一范畴,如果她们自己都不这样认定,哪凭什么要来呼吁别人来为她们争取?如果是这样,她们自认为自己理应属于共和国公民这一范畴,那她们也就没有权力再来享受由共和国提供给共和国客人所享受的礼遇。不能享受,她们就应该将别墅交还给国家,否则她们所争取的与她们所享受到的便相互矛盾。这也使得人们怀疑到她们写作《我们!》的动机,也许仅仅只是为了哗众取宠,是为自我博取名利的一种猩猩作态。

        ***

        这当然是恶意的诽谤与陷构。

        但作为资产阶级共和国,对竞选对手的攻击,这本是他们选举文化的一部分。

        何况,这指责也并不是空穴来风毫无根据,只是它的推论惘顾实际,有点别有用心。但推论只是从事实出发作出的推演和想法,一个人怎样推演怎样想没有谁可以阻止,也不构成对另一个人的侵权。即使有侵权,对于公众人物,那也仅仅只是属于他必得承受的质疑。

        质疑是公众人物所必须面对的风险。

        格里夫兰文住进简桢家,因为他是蓝浅浅的丈夫。丈夫住进妻子家,没有谁会认为不妥,他们也没想到这有什么不妥。

        格里夫兰文住进简桢家,还因为简桢已经开始老了,老人需要亲情。再说简桢又只有浅浅一个女儿,如果让浅浅也离开她,那对她来说未免有点残酷。

        格里夫兰文住进简桢家并不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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