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落魄书生谈落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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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江城花会就在这两日开始了,与字面意思不同,此花泛指的是那些个胭脂俗粉,当然这其中也不乏有些花容月貌。

云想衣裳花想容  ,春风拂槛露华浓。虽然是深冬,但这几日的江城在这些个美人的陪衬下倒也有几分暖春的姿态。

也是这几日,江城的人流量大了许多,尤其是连开数日的灯会,许多富家子弟多喜欢在这热闹的氛围当中寻找所谓的红颜知己。

春满楼可谓是在这灯会当中出尽风头,与别地的胭脂所比,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是独占鳌头。

黄守江的花灯船中,春满楼的生意可谓是火爆,花魁赛中扈三娘带着姑娘们与各地所谓的花魁比拼,这些个姑娘们都拿出了自己的看家本领,只让这些个男人瞪红了眼。

李富平带着张凤仪几人也出来游玩,时间虽然越来越紧迫,但这并不妨碍他们的闲暇享乐,小姑娘柳越被这些个热闹迷住了眼睛,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直叫王小鄙夷。

“悠然采菊,闲得饮茶,何不乐哉?”远处的摊位上,一位衣衫褴褛的书生靠在自家的摊位前,手持酒葫芦慢悠悠的喊道。

李富平成功的被这位书生吸引到,带着众人来到了摊位前。

小摊很小,摆的物品也很少,只有几幅字画,几枝竹笔,几本书。李富平随手翻阅了一本书,里面写满了许多略显俗气的情爱之句。

“怎么,这位客官可是看上这本诗词了?即使这样,我便二十两纹银卖于你。”书生慢悠悠的说道。

“二十两?好贵的哟!都能买好多好多糖人了!”柳越这个小财迷听到价格顿时嘴上开始抱怨了起来。

“唉!本店卖东西都是缘分价!已经很便宜了!小姑娘就不要砍价了!”书生瞟了一眼李富平,手中的酒葫芦慢悠悠的放到了地上。

“缘分价,二十两,老板难道你我的缘分这般的便宜吗?”

“哦?那客官以为呢?”

面对书生的疑问,李富平只是摇了摇脑袋,没有接下话,转身放下诗本,拿起了竹笔,开始细细观察了起来。

“竹笔是为普通的竹笔,但也可能是为不普通,只要客官能参透此中奥义,今日摊位上的东西,客官随便拿。”

“这几支竹笔笔身所刻画的主人公我记得是一位姓刘的秀才,当年科举考试,最为意气风发的一位,可惜风头出尽,惹恼了某位官宦世家,最终落得一个榜上无名的结局。”

“客官所言不错,这位高姓秀才后来抛弃了学问之道,开始从事功一道,因此那位官宦被这位秀才算计的家破人亡,而最终在这江城便多了一个落魄书生。”

“不错,读圣贤书,却入淤泥腌杂之地,客官可知道那位落魄书生此时的心性?”

“这个并不知,但我知的是,那所谓的落魄书生从来就未真正踏入学问一道,为了能够考取功名,用花言巧语将那位官宦世家的千金小姐蒙骗到手,可是谁知道,金榜题名时,花败叶落间。”

书生对于李富平所提及的故事有些嗤之以鼻,连忙拍了拍手,赶的众人离开,并且大声喊道,这辈子与李富平等人无缘。

众人无奈只得把这事作为灯会游玩的一个小插曲,只是却不知道这位书生的真实身份便是那落魄书生高渐显。

高渐显收起了自己的摊子,身旁不知何时已经有了两位黑衣客相伴。

“这灯会年年如此的无聊,不过总算今年灯会上的人倒有几番意思了。”高渐显对着两位黑衣客说道。

“大人,明月客栈那边的兄弟栽了一个大跟头,据说是有剑道高手出手了。”

“不奇怪,应是兵家的剑仙,落云山一站,那位持剑者可谓是出尽风头啊。”

“那大人我们接下来该如何是好?”

“静观其变吧,蛊药堂那边怎么说?最终定的是哪一位人?”

“明月客栈伙计,王小。”

黑衣人的回答让高渐显陷入了沉思,一旁的另一个黑衣人见状立马从怀中掏出了一壶女儿红,双手奉上。

高渐显拿起酒壶,便大口的下肚,随后说道:“告诉蛊药堂的堂主,我建议换个人,刚才那人身边的女子就不错,让蛊药堂的好好考虑考虑。”

“明白。”二人得到指令后隐匿于黑暗当中。

高渐显看着远去的几人,不由得感叹道:“都说你李富平八面玲珑,以前的我倒是有些小看你了,看样子这江城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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