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远处的幽灵(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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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亚瑟笑起来的时候,尤其是他因为精神紧张,失控而“大笑”时的声音听起来癫狂而刺耳,仿佛是精神病人。

  但他平时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很真诚,这样的人能算精神病么?

    1884年为达德利和斯蒂芬斯辩护的皇家律师就曾经以危急和精神失常作为申辩理由,但同样作为皇家律师的控方律师却在考虑救生艇上的恶劣情况,建议最终宽宥被告。

  食人确实很容易和精神失常联系在一起,甚至引起许多人生理反感,但它确实曾经是一种被社会普遍接受的属于水手们的“习俗”,并且还有流程。

  首先是抽签,达德利他们在漂流第十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决定抽签牺牲一人保全其他人的生命,当时帕克还没有喝海水。

  其实比起帕克斯蒂芬斯的情况更糟,他年龄更大一些,而帕克则是因为喝了海水,导致身体极速衰弱,甚至比原本比他更可能死的斯蒂芬斯更虚弱。

  到了漂流的第十六天,帕克陷入昏迷,达德利向没有昏迷的成年船员提出了“明智的选择”,另一个成为关键证人的布鲁斯选择拒绝,斯蒂芬斯则同意了达德利的提议。

  也正是因为这个海上惯例,达德利、斯蒂芬斯、布鲁斯三人回到岸上后并没有立刻当成“食人魔”给关押起来,当地警察是以公海谋杀的名义向市长申请的逮捕令,三人被扣留在警察局一段时间后就被保释出狱了。

  为达德利和斯蒂芬出律师费也是公共组织——水手们都要面对这个问题,如果他们被判有罪,按照英美普通法的“遵循先例”原则,以后水手们遇到了同样的情况也是会被重判的。

  而坚持要判他们有罪的,是威廉·哈考特爵士,他当时是格拉斯顿内阁的内政部长,在此之前是副检查长。内政部接到这个案子卷宗的时候,他们三个几乎要被立刻释放了,当地市民支持他们的行为,在汹涌的民意面前,哈考特爵士只能延期判决。

  在古日耳曼人时代,犯罪被认为是行为人与被害者之间的私人冲突,对于现行犯,犯罪的被害人及其家属有权实行逮捕、甚至有权不经程序,当场将其杀死,但逮捕者随后必须将被杀害的现行犯带至法庭并且提出控告。

  只是古日耳曼人法律也包含通过向被害人支付物品的方式赎罪,原则上禁止私人享有流血性司法权(blutgerichtsbarkeit)。

  事实证明帕克并非完全意义上的孤儿,他还有一个叫丹尼尔的兄弟,他上庭时甚至与达德利三人握手。

  “木犀花”号是从南安普顿到悉尼的,从1851年开始,就因为淘金热导致大量的人口流动,运输系统以让人难忘的业绩巩固了英国作为一个工业文明强国的形象。

  在水晶宫万国博览会上,留给昂格鲁-美洲地区的展区非常偏远,除了黄金和棉花他们还有什么工业品能展览呢?

  到了1854年,加利福尼亚的黄金开采几近枯竭,但是内华达等地区传出有黄金的消息,甚至包括澳大利亚。

  为了能挖到黄金一夜暴富,人们争先恐后地挤上船,一个孤儿怎么可能支付客船的船票呢?

  “木犀花”是一艘货船,达德利三人进入海关时也是因为发生“运输损失”被扣押的,负责扣押他们的还是贸易委员会。

  按照道理,市长是不可能签署逮捕令的,不过那天刚好是周末,而且发生命案的地方是公海,市长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个案子会带来的国际影响力,然后立刻将案卷寄到了内政部。

  如果托马斯韦恩成为市长,他确实没有办法签署逮捕令,让警察逮捕那些涉事罢工的工人,但他可以签署别的行政令,比如削减一些社会福利开支,给警察和监狱增加经费。亚瑟的妈妈要吃一种药,这种药可以安抚她的神经,治疗她的狂躁症。

  但这种药因为削减开支,被迫停用了,先不提狂躁症患者走上大街会怎么样。长期服用那种药物,会让亚瑟的妈妈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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