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up your alley (四)

第(1/2)页

  如果将时间转换器拨回那个充满了战争和瘟疫的中世纪,家里的男主人死了,他的财产由他的寡妇继承,那么她万一被一个“小男友”给骗了怎么办?

  有人嗜好娶寡妇是因为寡妇继承了丈夫的产业,加上她自己的嫁妆,加在一起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

  所以与其便宜外人,不如便宜自己家的兄弟,18-19世纪的英国受教会法的影响,财产继承分为动产继承和不动产继承两个部分。英国的动产一直奉行分割继承的原则,遗产分为三份:妻子、子女、教会各继承一份,其中交给教会的三分之一称为“死者的份额”。

  不动产继承是土地继承,实行长子继承制。当时人们的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动产在个人财产中一般只占很小比例。此外,当时英国社会还存在限定继承权。即对于没有儿子的家庭,其不动产由男性亲属继承。

  反倒是王位继承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儿子和女儿都可以继承,只是儿子的优先权要先于女儿。

  再者王位到底由谁继承也不是英国国王自己说了算,而是议会决定的,汉诺威王室便是如此从德国来到了英国继承王位。

  如果为了生育人口,逼着女性结婚,政府出台法律取消女性的财产权和继承权,那么人类就又倒转回了中世纪,文艺复兴和接下来的两百多年人类白忙活了。

  由商业者和工厂主控制的议会同意通过让女性拥有财富也不完全是为了所谓的男女平等,世人皆知的消费者顺序女人、孩子、老人、狗、男人,在重商主义的国度里,消费是和生产同样重要的。

  教会实行的禁欲主义阻碍了商业发展,冲破了教会束缚后,自由贸易开始盛行,然而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大萧条之前的20年美国完全看不出来颓势,各个行业都在快速发展,呈现的是一种繁荣的景象。

  然而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一集中在5%的最富有者手里,全国16家财阀控制了国民生产总值的53%。

  这是自由市场走向一定阶段必然会出现的现象,87%的美国普通平民则仅拥有8%的财富,60%的家庭更是维持在温饱水平。

  当人手头紧的时候男人喝酒,女人买口红,那时候和社会经济经济景气与否没关系,纯粹是买不起别的更贵的、更好的东西,只能买这些给自己一点甜头尝尝。

  可这样一来,工厂生产出来的东西就没有人买了,胡弗相信自由市场能够找到自己的出路,罗斯福新政时期则规定了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而工时和工资也正是工厂主们拼命压榨剥削劳动者的。

  在罗斯福新政之前,为了解决产能过剩,而消费能力不足,同时又不提高工资的问题,贷款消费被提了出来。大鳄们想着,通过贷款,人们不就有钱来买商品了么?于是各种信用消费广告充斥街道,这确实也成了“解决问题”的一记强心针,很快信贷成了风靡一时的消费方式,任何东西都可以拿去贷款消费。

  大鳄们获得了资金继续扩大产能,随着产能增加,股票的价格也节节攀升,那些梦想着一夜暴富的人们又把钱扔进了股市里,没钱了又去信贷。

  然而一个家庭超额买了一样东西,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就必须节衣缩食,偿还贷款,如此一来“强心针”带来的药效很快就消失了,并且消费还更低了,而企业生产的规模没有缩减。

  按照自由市场的规则,当供大于求的时候要降低价格。

  事实上不论是工业还是农业,都在销毁自己卖不出去的商品,以保证市场供需“平衡”,反正就是不降价。

  其实粮食减产后涨价还有一个解决办法,原来100%的粮食可以供100%的人吃,减产5%,那么饿死5%的人口就可以解决粮食暴涨的问题了。

  可人都是有求生欲的,谁也不想成为那5%被饿死的人。

  为了活下去,人们会用自己贷款买的心爱之物典当了换成钱购买生活必需品,当然也有人选择了铤而走险,放下公文包,提起了小提琴盒,街上少了敲打字机的上班族,多了很多“小提琴家”。

  产品滞销造成了金融风险,股票大跌眼看着要崩盘,华尔街的大鳄们拿出2.4亿护盘,妄想着和上次jp摩根一样力挽狂澜。

  美式个人英雄主义让他们以为自己有超人的能力,这些钱要是早拿出来给工人发工资也不至于至此,几年累积起来的危机岂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

  要是妻子能和18世纪时一样卖了就好了,多少可以减少点债务。

  一些法国贵族也在卖古董家具贴补家用,他们遇到了和梅洛普一样的情况,低价卖给了中间商,中间商再拿到拍卖场上高价卖出去。

  对男人来说值得怀念的维多利亚时代,女性其实并没有那么怀念,她们更喜欢帝政时代,因为有简奥斯丁,有《傲慢与偏见》,还有达西和宾利先生。

  可她们遇到的男人,不少有酗酒和家庭暴力的倾向,好在工厂在招工,女性可以掌握自己财富,在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谁愿意和这种男人结婚?

  这些钱不是父亲的遗产,是她自己在纺织车间里挣的,其实18世纪还有一些女孩是为了挣嫁妆而工作的。她们很年轻,也没那么想法,虽然同样面临着和男性工人压榨剥削的命运,甚至于女工的价格还便宜一些,纺织厂里都是女工和童工,但有工作总比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