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二章 品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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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到肚子里品,男人需要在床上展现风度。
如果单纯的认为一战到天亮,在丁霞心中就会留下痕迹,那就大错特错。
她是个女人,并不是位人尽可夫的**,这是她对自己的定位。
虽说这些年爬上她床头的人不少,上至大集团掌门人下至小公司代表,可没有一人在过后说过她半点坏话,甚至在过后谈起来都是对她的亵渎,让人讳莫如深。
哪怕是阅尽女人妩媚的情场老手与她风流一夜过后,也会念念不忘朝思暮想,这是能力、也是魔力。
即使三年前那位与她快活过的、现在已经腰缠万贯的大老板,也是垂眉在茫茫红尘中寻找丁霞的影子,不惜花重金请一位明星快活、在小巷里找最廉价的小姐,用银子砸晕最高贵的主妇、体会优雅的社交名媛。
可在看尽这些之后,还是仰望天空感慨道:食其髓、知其味,生平最恨不能夜夜与之欢好。
也有人问过他:为什么不再去找丁霞?
他会苦笑着摇摇头:他不找我品茶,我何德何能去找她?
越是被人压在身下,在人心中的形象越是神圣不可侵犯,这是什么样的女人?
耿陌强行把目光挪开,迈步往桌子旁走,按照顺序推算,赵德驻应该在十五六位左右,他深知这不是世道上的事儿,靠着一股蛮干劲就能闯出名堂。
现实中有条条框框,并且很复杂,随便僭越是容易挨揍的,他没有傻到去坐那白胡子老头旁边空座,也没有站到李利琴旁边停下,那样就成了马前泼水的小男人。
另辟蹊径的越过会议桌,身形越发挺直,不卑不亢的向那神王走去。
丁霞闭着眼睛还在虔诚的祈祷,在心中默念也没人能知道她说什么,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走来,也没睁开眼睛。
耿陌从旁边的案板上请下香,拿出三支在蜡烛上点燃,只是匆匆一瞥,就感觉到异样。
这是他之前从未感觉过的气息,犹如村里玉米栅栏里冲出来的土耗子,看到一只迈着轻盈步子跳舞的波斯猫,很惊奇这个世界上还有如此奇怪的猫咪。
丁霞的身上充满了城市女性的知性,又有都市女性应有的优雅,完全不亚于以前江都的时髦女子。
可能那些男人心中最想表达的是: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李利琴靠在椅子上,盯着那背影,心想这犊子逆境商还可以。
故意没人搭理他,他却能急中生智的找到另一种办法,人再大肯定大不过神王,先拜神王没有任何瑕疵,如此一来,这些人开头的第一枪就被轻而易举的化解。
正对面的白胡子老头叫王伟,看他座位就知道,当属这里的佼佼者,看年纪应当六十岁以上,身着一身领导人都喜欢的青纱短袖衬衫,少了些官气,倒多了些匪气。
对于他过去的那段历史他本人从不愿意提及,四十年前干的那些勾当也都是传言,不过在很早的时候,这家伙已经是刀剑城的名人。
人人都在忙于生计的时代,他家的柜子里就藏着两件貂皮大衣,人人穷得连小票子都没有的时候,他婆娘已经坐在炕上数银票数到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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