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王乡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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嗓音,的确有些刺耳。

        二十世纪还有许多人家使用扁担呢,不过那也算是高级的,两边各有一个铁钩,用来钩货物,铁钩上还有弹簧,能起减震的作用。

        不过大明朝的扁担可没那么高大上,其实就是一根一米多长的扁木棍儿,庞天寿把扁担拿在手里,来回比量了一下,觉着手感还不错,便挑起了两个大筐。

        邓凯先是派出了几十个便装的锦衣卫随性,他先是亲自去锦衣卫大营,点齐了两千骑兵让他们远远地跟着压阵,然后自己又追了上来,无论是打仗还是打架的时候,他可从来没有离开过天浪身边的。

        蜂拥去了两千多人,单单为了一家普通老百姓伸冤,这阵势也足够浩大了。

        走过了几条街,先来到了邓凯为铁蛋儿和他奶奶重新安排的住处,被安排在这儿的还有许多体弱多病的流民,邓凯办事效率很快。

        天浪叫上铁蛋儿祖孙,让她们随众人一起再次去找王员外要人。

        队伍里有老人家,众人为了乔装改扮也都是步行,于是他们走得并不快,一路上,铁蛋儿奶奶更详细的向天浪描述了他们一家和这件事的整个经过。

        “大人啊,我和老伴儿这辈子一共生了五个儿子,可穷苦人家想要把孩子养大,并不容易,成了年的就五这么一个”

        一边走,老人一边诉说,身体仍然虚弱的她走起路来并不轻松,众人也都放慢了步伐,全卫国和张福禄还一边一个搀扶着她,一起倾听着她的故事。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原本五他爹的祖上,还给他留下了三亩薄田,三亩薄田养活五个儿子,虽然吃不饱,却也不至于饿死。

        可是朝廷的三饷一加再加,到后来田里打下的粮都不够交税的,就更别提吃饭了。

        五他爹没办法,只有把田低价卖给了乡绅,也就是这个王乡绅。

        王乡绅家资丰厚,他爹是个屡试不第的秀才,觉着王乡绅也不是读书走仕途的料,王乡绅长大,就让他一心经营家业,绝了走仕途的念头。

        不过王乡绅的爹还想继续科举,当爹的读书,儿子挣钱养活爹,可当爹的不给儿子争脸,一次次的屡试不第,最后活活把自己给气死了。

        王乡绅也是个倔脾气,和他爹一样轴,他爹死了以后,他便没有听他爹的话,他还要继承他爹的遗志呢,这笔账必须翻过来。

        不过他也是黄鼠狼生豆鼠子,连他爹那辈儿都不如。

        把个铁砚磨穿,墨染莲池,都三十岁了还依然是个童生。

        后来乡绅因为经常考又总是考不上,时常在县太爷那露个脸,混了个脸熟,便被县太爷给看上了。

        太爷喜欢读书人,尤其喜欢顽强执着的读书人,因为自己也考了二十年才得了个次同进士出身,混了个七品县令。

        太爷便夸赞王员外精神可嘉,问他既然做人这么坚决,敢不敢把太爷的女儿娶回家去,乡绅轴啊,就怕被人刚,竟然稀里糊涂的被太爷给激将了,最后把太爷那个没人娶的残疾女儿娶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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