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选择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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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问道:“你当诡异类的编辑,也当几年了吧?”

  乌涛不明所以,只能乖巧回答:“是的……三四年了吧。”

  “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也是从你这个位置做起的,你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主编吗?”主编自问自答,“某一天,我审稿审吐了,就拼命往上爬,成了主编。”

  这……

  这个话题有点敏感,乌涛当时就不太感动主编之前居然亲自为他倒茶了,现在也不敢动了。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茶杯,仿佛能把茶杯盯出一朵花来。

  主编还没有停,慢悠悠道:“二十年前,我刚当编辑的时候,诡异是复仇、推理、抱得美人归和豪门恩怨狗血。”

  “二十年后,你当编辑的时候,诡异还是由这些组成的。”

  “当然,也有人说言情不一直都是情情爱爱,比诡异还要一成不变的单调吗?”主编笑了笑。

  他暼了一眼乌涛,意味深长道:“现在,你还是比较关注金钱的,等再过几年,你就会更关注其他的东西。”

  比如这次,那位大神不怎么在意稿费,而是在意渠道吗?

  乌涛似懂非懂。

  大神不在意稿费的话,每次出版的时候,为什么那么在乎销量呢?

  如果说在乎销量其实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名声,那为什么签订出版合同的时候,他们都想要努力争取更多的稿费呢?

  这次,他和主编达成一致,认为大神不在乎征文稿费的钱,是因为对于那种层次的大神来说,这种征文比赛的钱,的确不需要怎么在意。

  那……

  “你学生时期,会觉得一百是需要在意的金钱,等你到了工作的时候,就会觉得一千是值得在意的金钱。”似乎是知道他现在在想什么,主编又道。

  “等你功成名就,月入几百万,就连一万都不算多么值得在意的钱了。”

  “和一次性比其他,其他的东西,比如渠道,虽然不是明面上可以直接花出去的钱,但换算一下,钱也不少。”

  对方掰得够清楚了,乌涛也大概理解了对方的意思。

  举个简单的例子,一本书的出版可以达成两个合同方向,一个是直接发售,给作者固定的版权费金钱,比如三百万。

  一个是格外增加宣传渠道,给作者的分成减少,只有一百五十万,但增加额外的分成。

  看起来前者钱多,后者钱少,但只要营销到位,书大火,作者说不定能获得翻翻的利益。

  但这样就有一个问题了。

  不是什么样的书,都会火的,有的书就是无论怎么宣传都不火。

  所以很多作者都会选择前者的合同,直接拿一笔一次性的版权费,而不是后者的分成费……而且很少有出版社会签分成费。

  这是大神的待遇。

  主编也道:“不是什么样的书,都可以做出什么选择,你也看过这两篇稿子了,你认为它们有选择的权利吗?”

  那当然有。

  而且有的权利还不小,起码它能让一个专业编辑频频回头,看后颈处的凉风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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