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立府和招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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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争三年的第一个月,对于司马宇麾下的一众文武而言,既是丰收的一个月,也是繁忙的一个月。

        大争三年元月十六日,大年夜的烟火气息尚未完全散去,司马宇就召集了麾下的一众文武大臣召开了一统永州后的第一次会议。

        在会议上,司马宇驳回了众臣劝其称帝的呼声,缓称帝,先称王,自号南方王。

        这也是经过两年时间的奋战后,司马宇第一次正式作为一方诸侯向其他势力发出了自己的呼声。

        确定了称王建府的方针以后,原五间县令王猛向司马宇提出了推行郡县制的建议。经过一番商讨,南方王司马宇及其麾下一众文武大臣一致认同了王猛的建议,正式在司马宇治下原11县之地推行郡县制改革。

        在王猛的主导和国渊、向朗等文臣的配合下,经过近十天时间的商议划分,将整个南方王王府治下划分为36郡和318县,其中大郡16个,中郡14个,下郡6个。

        由于原麒麟县、聚美县、陈食县、中坝县四县境内的经济较为发达,人口也更加稠密,大郡主要就集中在这四个片区,后来收降的五间、来苏、红炉、双石、吉安、何梗、金竹七县则因为频繁战乱的原因,地方经济遭到破坏,人口密度也无法同麒麟四县相比,多以中郡、下郡为主。

        麒麟城作为司马宇的大本营所在,经过两年的时间发展已经成长成为了一座占地80平方公里,拥有超过40万人口的巨大城市,并未纳入郡县的划分范围,而是连同周边方圆20里的区域单独划分为了京畿要地。

        根据上郡、中郡、下郡的大小不一样,所配备的官员也不一样。

        不过,每郡均会置郡守一人,都尉一人,郡丞一人,此三人为郡官,郡守由司马宇直接选派,其余两人则由王府议定,报呈司马宇阅览即可。

        郡守主掌一郡民生政事,推动郡内属县的农业和经济发展,赈灾救急,拥有选贤任能,铲除奸猾的权力和义务,上郡郡守为从三品官职,中郡和下郡太守为正四品官职。

        都尉治郡兵,负责统领和整训郡兵,日常主要负责防备贼盗和维持一郡治安。上郡都尉为正四品官职,掌2000郡兵,中郡都尉为从四品官职,掌1500郡兵,下郡都尉为从四品官职,掌1000郡兵。

        郡丞主掌治民,负责协助郡守处理一郡政务,上郡郡丞为正四品官职,中郡郡丞则为从四品官职,下郡郡丞为正五品官职。

        除了这三名固定的郡官以外,每郡还设有郡守府,府下设有诸曹、掾、史等属官,直接负责各项具体工作,各郡郡守府属官并无定数,由郡守、郡丞等根据各县的经济和民生发展状况自行上报,七品以上由王府选派,七品以下由郡守自行选募。

        不过,一般上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一般不超过150,中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不超过120人,下郡郡守府配置属官不得超过100人。

        在县级一般就配备有县令、县尉、县丞、主簿、廷掾、门下贼曹等官员,由县令主掌县内所有政务,县尉掌县内军事,县丞、主簿、廷掾等则负责协助县令处理政务,门下贼曹则主掌兵卫和治安,归县尉统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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