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王春丽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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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宋朝打心底认为是王春丽辜负了自己的信任,而王春丽对这件事却并没有衍生出任何不安感。第一,她没有说谎,王春明确实着急签合同,虽然并没有那么急,但是作为客户经理,急客户之所急是本就是服务质量的体现。第二,她很久之前就发现宋朝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故而,她从未对他有过什么师徒之情,可能连基本的同事情谊都不及。

        其实早在宋朝到公司报道之前,王春丽便注意到他了。一个是因为他的名字确实好记;二来,他是顶着最佳实习生的名号被选派过来的,再加上宋朝个人资料上所附的照片也着实精神,很容易让人想到才貌双全这个词语。当时,王春丽还跟分公司的人事感叹过“真是后生可畏”。

        而宋朝刚到公司的时候,并没有令大家失望,可能直至现在,宋朝也没有令公司大部分人失望。

        王春丽记得,宋朝到公司报道的第一天,她刚好要出去拜访一位客户,迎面见到一个身着正装,白白净净的大男孩从大门走了进来,他带着黑框眼镜,背着双肩的电脑包,标准的业务人士的装扮,但却并没有显得老成,反倒从内而外透着一股阳光和一丝丝痞气。她有一刹那的恍惚,脚步不由地停顿了一下,但是大概只有零点一秒吧,随即转过脸,嘴角微微扬起,用估计只有她自己能感受到的幅度摇了摇头,快步走进电梯。

        宋朝是第二个让她觉得可以把正装穿出青春气息的人,而第一个是于恺——她王春丽唯一热爱过的男人。

        论长相,宋朝跟于恺并没有太多相像的地方,唯一的共同点大概是都留着圆寸的发型吧。可是王春丽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宋朝的那一刻,她脑海里却立即闪过了于恺的面容。

        王春丽老家是南京的,父母都是教师出身,家庭条件虽然算不上富裕,但也勉强够的上小康。王春丽小时候属于典型的乖乖女,生活、学习基本由父母一手安排,她只负责听话就好,她的头二十年都过得平顺无忧,直到遇到了于恺——那年她二十三岁。

        王春丽学的是商务英语专业,大三时,她去了杭州一家外贸公司实习,原本只是想着积累一点经验,增加毕业后找工作的优势。兴许是由于小时候被父母照顾得过于妥帖,从没有操过什么心,初入社会,无论是处理工作还是与人相处,王春丽都显得懵懂无知,毫无章法,成了公司里特别蹩脚的员工。她当时给一位销售做助理,被训斥成了家常便饭,上学期间作为一直被老师捧在手心的尖子生,这样的落差令她难以接受,但又不敢跟父母诉苦,只能每天夜里躲在被窝里偷偷抹眼泪。那段时间,她对自身产生了前作未有的怀疑,一度感觉自己像是一个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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