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正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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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s市后,林檎先给自己放了一个星期的假,每天除了吃饭睡觉玩手机,什么也不做。

        虽然设计和唱歌都是林檎发自内心热爱的事情,但是热爱变成了工作也会让人觉得很有压力,偶尔逃出来透透气也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这天林檎窝在空调房,就着漫画吃着芋圆甜汤,好不惬意。窗外的银杏树铺了一地的金黄,傍晚的阳光透过稀疏的枝桠闯进房间,给林檎镀上一层暖色。

        林檎忽然想起上一次在s市看到银杏叶落了一地的景象。那时自己还在和诽谤自己的营销号打官司,官司出结果的那天,陆仲也成了自己的男朋友,一切都在那时变得明朗了起来。

        时间过的真快啊,明明所有的细节还历历在目,但其实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就在林檎陷入回忆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沉舟:果果,明天晚上有时间吗?】

        是陆仲的微信,林檎歪着头想了一下,打字回复道。

        【森屿:有时间呀,怎么了?】

        【沉舟:明天晚上醉颖堂有沉浸式的昆曲表演,你想不想看?】

        林檎想起上回自己没抢到的票,一下子兴奋了起来。

        【森屿:是《浮生六记》吗?】

        【沉舟:就是《浮生六记》,演员还是上次的原班人马。】

        林檎激动的放下勺子,直接拨了视频过去。

        但是陆仲没有马上接通,隔了一会才露出半张脸,“果果,要不要看《浮生六记》呀?”

        林檎看了一眼陆仲那边黑漆漆的背景,疑惑发问,“你在哪呢?周围怎么那么黑?”

        陆仲调了下镜头,露出整张脸,“我在学校,去图书馆找了点资料,内部馆不对外开放。”

        看着从下巴仰拍自己的男朋友,林檎哭笑不得,“《浮生六记》不是在沧浪亭演吗?怎么突然去了醉影堂?公众号也没发推送。”

        “是特殊场次,托人特意找的票,估计是要排新的部分吧。”

        林檎疑惑,“那醉影堂也太小了,排的开吗?”

        “排的开,一共唱四场,就是序加春夏秋。”

        林檎听了直皱眉,“我记得是五场呀?没有冬吗?”

        “是特殊场次,明天没有冬,你想看的话我下次再帮你抢。”陆仲眉心一跳,赶紧解释,“而且冬场芸娘离世,你看了再伤心,就不好了。”

        “好吧,有的看就好,我不挑。”林檎虽然有点失望,但是也明白特殊场次应该和平时有所不同,“明天晚上什么时候呀?”

        陆仲几不可查地松了口气,“明天六点演,我去接你。”

        林檎有些兴奋地拉开桌面的首饰盒,开始研究明天的穿搭,“那我明天可要好好打扮一下!

        陆仲眉眼含笑的看着林檎,“明天果果要穿汉服吗?我搭一套和你相配的。”

        林檎想了想,转头开始翻自己的衣柜,两个人褒着电话粥挑选着明天的穿搭。

        在和陆仲交往之前,林檎觉得这种事情只能和姐妹分享。只是陆仲打破了林檎的刻板印象,别看陆仲高高大大,像个肌肉猛男。可是林檎说自己的设计和穿搭的时候,陆仲从来不会抵触,反而会和林檎讨论颜色款式,即使有的时候审美和林檎不太一致,但还是可以感受到言语间的认真和尊重。

        第二天林檎饶有兴致地给自己装扮全套才出门。

        陆仲约的时间是晚上,林檎一觉睡到中午才起。睡饱的皮肤状态好的惊人,林檎就只是简单的画了下妆,把主要的精力都放在了造型上。在首饰盒里翻翻捡捡,恍惚间林檎觉得自己也有几分“当窗理云鬓”感觉。

        为了更好的搭衣服,林檎只拿了一个刺绣小手袋,将将够放手机和相机。出门前林檎犹豫了一下,后来想到没有《冬雪》这种伤情别离,自己应该也不会哭花了妆,干脆什么补妆工具都不带就直接出门了。

        昨天林檎和陆仲商量好了穿搭,年底温度低,为了保暖两人都穿明制,林檎选的是白绫袄配月白色马面,陆仲穿了件茶白色的道袍,美其名曰“情侣装”。

        林檎自己是穿的暖暖的,袄子外面加了加绒的披风,看起来像个雍容华贵的大明贵妇。陆仲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选了件真丝绡的道袍,看起来仙风道骨的,就是有点冷。

        “怎么穿这件?不冷吗?”林檎上了车,扯了扯陆仲的袖子,“我看你里面应该也没穿太厚,等会看戏怎么也有两三个小时,多冷啊!”

        “这样穿好看,果果带我出去也有面子。”陆仲捉住林檎的小手,包在自己掌心,“今天的我不好看吗?”

        林檎捧住陆仲的脸,仔仔细细地看了一圈,“帅的!舟哥今天超级好看!”

        “等下去吃好吃的,吃完饭应该正好可以赶上《浮生六记》。”陆仲侧头亲了亲林檎的掌心,“刚刚饭店那边说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如果等会不堵车,我们应该到了就能吃上。”

        林檎笑嘻嘻地缩回手,系好安全带,“为了这顿我今天就只吃了一碗粥,要是不好吃,明天我就去你家蹭饭!”

        陆仲笑着启动车子,“那我现在跟饭店说做难吃一点还来得及吗?”

        “大胆!居然敢大声密谋!”

        “我一个人密谋吗?还是果果要和我一起密谋?”

        两个人一路拌嘴吵到了吃饭的地方。林檎原本还想杠回去,但是美食当前,还是专心食物比较好。

        今天陆仲约的是一家擅长做本地美食的店,林檎看着桌子上的纸皮烧卖,想起了初见时的场景,“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吃得就是纸皮烧卖,不知道这家的味道是不是和那家一样好。”

        陆仲没想到林檎会这么说,也跟着一起回忆了起来,“是啊,当时有个冒失鬼,直接一头扎进我怀里了。”

        “谁扎进你怀里了?就是不小心撞了一下!不小心!”林檎一边抓烧卖,一边瞪陆仲。

        “是我说错了,不是扎进我怀里,是扎进我心里。”陆仲凑到林檎耳边,小声说了一句,立马起身去找老板加菜了,“老吴,再加一碗荠菜鱼肉馄饨!”

        林檎愣了一下,依稀想起当年初见的时候,自己是吃过一碗馄饨。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就想给你做饭吃了。”加完菜的陆仲坐到林檎旁边,“你当时吃馄饨的样子特别诱人,那时我就想,哪个厨师会不喜欢这样捧场的食客呢?”

        “???”

        林檎惊呆了,原来陆仲看上的不是自己的美色,而是自己的吃相?

        或许是林檎脸上的错愕过于明显,陆仲怕自己弄巧成拙,连忙夹起食物来转移林檎的注意力,“今天有酱方,这家做酱方放糖少,味道你肯定会喜欢。”

        方,大肉也。经过炖煮的五花肉四四方方的摆在盘子上,红艳的色泽看起来格外诱人。制作酱方要选用带皮五花肉,很多人都不喜欢皮和肥肉,但是酱方的皮肉鲜少有人不爱。

        熬过糖色的猪皮在长时间的料理下已经变得晶莹,就连肥肉都呈现出半透明的糯感。轻轻一戳,整块酱方便颤颤巍巍地动了起来,浓稠的酱汁顺的肉的肌理缓缓淌下,延出几条胭脂红的印记。

        林檎夹起酱方咬了一口,猪皮带着微微的韧,很快就和底下的肉脂化在一起。吃起来只有微微的甜,更多是浓油赤酱的香。肥肉爽滑不腻,瘦肉香浓滋润,口味偏淡的人也会爱上这块属于冬日的馔玉珍馐。

        陆仲看林檎吃得开心,又盛了一小碗菜饭递了过去,“配着菜饭一起吃,这份菜饭我特意和店家说了少放盐,你多少吃一点,解解腻。”

        “你也吃。”林檎笑纳了陆仲的殷勤,给陆仲夹了一个烧卖。

        “好。”陆仲先拿出手机拍了张照,才慢慢吃起烧卖。

        “这有什么好拍的?我又不是第一次给你夹菜。”

        “可能是今天的烧卖看起来格外美味吧。”陆仲咬了一口烧卖,眼角眉梢具是笑意。

        林檎虽然不懂,但是大力支持,又给陆仲夹了两个烧卖,“那就多吃点。”

        纸皮烧卖一个有林檎半个巴掌大,胖胖的烧卖把陆仲的盘子都堆满了,还好陆仲饭量不小,不然桌子上的其他美食就没他什么事了。

        冬季的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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