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盐(二)

第(1/2)页

  曹昂没在多待,便返回郡府,负责买盐之人很快回禀。

  如那个酒家佣说得一般,两干石盐,每石六百文,可光是向对方行贿,就又花了六十万文。

  折合起来,光是买卖成本,便达到每石九百文。


  当然广陵侯府的食盐质量要好一些,自然卖得贵。可即便如此,再加上各种成本,这一石盐的售价不会低于一干五百文。

  一石盐合120斤,以平均每人每年6斤(1.5kg)算,五口之家一年光吃盐就要四五百文之多。

  老百姓吃不起盐,也就理所当然了。

  这个价格还是因为此人出示的身份是丹阳郡人士,食盐发往江东,而淮南之盐,尤其是九江郡,价格高达每石一干五百文,加上行贿以及其他成本,售价至少三干文,更有黑心之人,将售价抬到四干文以上。

  曹昂很理解老百姓为何抢盐。

  如果一个面包售价五十万的时候,每一个人会把枪栓拉到冒烟。

  曹昂很清楚水至清则无鱼,可这件事实在是超出了曹昂的底线,贪婪也是要有限度的。

  曹昂随即招来刘周,命他对广陵侯府的盐场、店铺进行审查。

  曹昂之前设了一个督查司,负责监督、查处自己封地里的人和事,由刘周负责。后来曹昂入主徐州,刘周主管情报,大量的人力、武力用在对外的情报管理上,这内部的监察便放松下来。

  看来是需要重建督查司了。


  对侯府的盐场、店铺审查的并不困难,刘周直接抓人、封账。大刑之下,没有什么是问不出来的,很快便将具体的内幕查的清清楚楚。

  很多时候,查办腐败之事的难度不在于如何办理,而在于能不能办理,能不能无所顾忌地办理。

  整个广陵侯府的盐业系统,曹昂为了防止负责人腐败,其实是一分为二的,即盐场和店铺是分开的,一管生产,一管销售。

  其中心腹曹叄主管盐场,负责整个广陵郡内十几个盐场的生产;而丁虎主管销售,相互解插不上手。

  食盐的销售又分作三种方式,其一便是在徐州境内,每县有食盐售卖所,广陵的食盐直接送到各县发卖,虽非官营,如同官营;其二,则是针对周边各郡,广陵的商船直接送到各郡,然后分包出售;至于最后一种,则是一些距离较远的地方,由各地的盐商前来广陵,直接购买,然后自行出售。

  因为徐州在曹昂眼皮子底下,所以丁虎并不敢有太多动作,至于后两种,则成了他敛财的工具。

  一是收受回扣,二是虚假报账,甚至丁虎胆大到以个人名义,将贪墨的食盐,进行私盐贩卖。

  曹昂看到调查结果,又好气又好笑。

  这真是活久见了,普天之下,谁见过官盐负责人私底下贩卖私盐的,而且二道贩的私盐比官盐还便宜。

  等到刘周将丁虎的贪墨账本送来,曹昂又怒了。


  曹昂在广陵进行食盐生产不过数年,尤其是扩大规模,还是在他占据徐州之后。可就是这短短数年之间,丁虎一共贪墨了接近三亿钱。

  这还是保守估计,因为他贪墨的除了钱,还有古董、土地、粮食等等之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