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章

作者有话要说:</br>青春的喜欢不一定是轰轰烈烈,但一定难忘。热烈也好,清淡也罢,愿我们往后余生,各自安好。

        我的青春都在高中,在那里遇到的所有人,所有事,都是我最最珍贵的回忆,都是我最最难忘,最最想珍藏的瑰宝。

        他长得像刘宪华,又有点像邓伦,脸挺长的,嘴巴挺厚的,很多人说他好看,但我其实并没觉得。

        第一次认识他(暂叫77吧)是在高二的时候,刚分完班。我高一成绩不是很好,经过一个假期的恶补也不知道高二会不会好一些。我算是被插进四班的,在班级里认识的人不多,一直都很安静。第一次生物统练荣获年级第九的好成绩,才让我在班级里有了些名声,才渐渐地跟大家熟络起来。

        有一天晚课前的一个课间,我看到刚上完体活课的他穿着棉袄自己慢慢的走上楼梯,看起来有些落寞,听到别的班男生远远的又很大声的叫他,又突然笑的很灿烂。当时的我因为有些事情很不开心,但为了不影响朋友们的情绪在学校里装的很开心,所以在看到他的时候突然有种很熟悉的感觉,即使当时的我记不清他的名字。但从那以后我就开始关注他。怎么说,他很幽默,也很奇怪,似乎一直不开心,也似乎一直都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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