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第三章

第(2/2)页

日刚下过雨,想着她腿脚不灵便,院子里黄泥沾脚,顾不上歇息又摸黑出去打了几筐砂石,均匀铺洒在泥泞的院落内。

        秋英见天色已深,一连喊了好几声催促他进屋吃饭,赵长根就着冷水摸了把脸,擦了擦鞋子上沾粘的黄泥巴,推门而入。

        简易的饭桌上,秋英把饭菜摆得整整齐齐,用低落的热蜡油将蜡烛固定于桌上。趁着等他的空隙,拿出草纸跟刻矩,以手掌为参照来回比划,头发上插着一只沾有红丹砂的毛笔,凝视着画纸,眉头时而紧锁,时而舒展,抽出插发间的毛笔在纸上原本就已成型的图案稍加修改。

        赵长根蹑手蹑脚地走到近旁,两人相对而坐,借着明暗不定的烛光,他看到那张略显陈旧的画纸上写了一排排密密麻麻的数符,还有各种他看不懂的筹算符号,一把花纹精致大气的长戟跃然纸上,剑器的每一个细节都分解得清楚仔细。

        见他坐下秋英收起纸笔,递给他一双箸筷:“军中辛苦一整日,又跑来这里替我分劳,一定饿了吧,快趁热吃。”

        赵长根用袖子擦拭着额头未干透的水渍,憨笑着:“不累,倒是你一边忙着研学构图,一边打理家中琐事,几日不见,这脸眼瞅着又瘦了一圈,若实在忙不过来,我喊我阿娘与小妹得空过来帮衬着。”

        秋英夹了块肉放进他碗里,舀了一勺菜汤子浇在白米饭上,摇头道:“现在正值秋忙时节,家家户户都忙地里庄稼活,你时常出乡当差,家里十几亩田还指望婶婆与小妹,婶婆年纪大了就别再给她们添活计了。这里好歹有子清跟我一起张罗,阿兄放心就是。等忙完进献给朝廷的兵械可闲暇一阵子。”

        赵长根颔首点头:“我若得空,只要能回来就一定来看你,只是我刚接任百夫长,人笨拙上手慢,许多事还得花心思慢慢学,少说十天半月才能回来一遭,你若有什么急事可差人去旷城驻扎军营找我。”

        “嗯,你只管在那好好做事,阿兄不笨,以前我教村里人算数认字,阿兄总是记得最多、算得最准的那一个,比我认学的时候还要快呢,你若再说自己笨拙,那意思我岂不更笨。”

        秋英假装嘟起小嘴,故意逗他开心,赵长根不好意思得摸着后脑勺呵呵一笑:“阿英是这世上最聪颖的女子,也是……”

        他话说到一半,戛然而止没有再说下去,语气一顿,又接着说道:“阿英,你放心我不怕吃苦的,在外面定会好好当差做事,将来争取做到千夫长、万夫长、公士、上造……,到时候就能找到最好的医士为你治腿,定能让你像正常人一样走路!”

        秋英乖巧地摇摇头,语气平和温声劝道:“阿兄莫要记挂我,陈年旧疾早已没得治,你就别替我费心了,再说我早已习惯,只要不拖累别人这样挺好。”

        “这哪成,来咱乡的铃医不是也说了,你这腿疾不是娘胎里带的,是受了外伤救治不及才落下的病根,趁年轻若能找到专治伤筋动骨跌打损伤的好医士还是有希望能痊愈的。

        阿英,你可别放弃,我一定想法子帮你!”

        赵长根言语坚定,双目炯炯有神。

        凝望着眼前这张娟秀净好的面庞内心百感交集,千言万语却没有勇气道出,唯有真真切切的关怀才能让他感到踏实。

        自与她相识,她便是自己心头的一抹光,温暖而明媚,只是那时年少无知还不懂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只知道他喜欢黏着她,护着她,想毫无保留的对她好。

        忆起,曾有人当他面骂她小瘸子、小短腿,从来没跟人打过架的自己第一次与人发生口角扭打在一起,使出狠劲硬生生把人家两颗大门牙打掉,后来还因这事被阿大拿藤条狠狠抽了一顿,打记事起那也是阿大第一次动手打自己。

        即便伤痕累累血肉模糊,他亦甘之如饴心里一点也不难受,反而欢喜得紧,从那时起乡里人再也没有敢当面喊她小瘸子,那种能保护她,能为她遮风挡雨的感觉让身为男子的自己倍有成就。

        随着慢慢长大他渐渐领悟到自己对她的那份感情,不是乡情,不是亲情,亦不是友情,而是想与她朝朝暮暮天长地久的男女之情。

        与她相熟多年他了解她,秋英虽然是那种表面看起来温柔如水不谙世事,说话轻声细语的女子,但她外柔内刚、胸有格局,爱憎分明做事极有主见。

        在他心里,她如天上的白云,他是地上的泥淖,云泥之别。他与她之间,若是没有合适的时机足够的把握,他不敢贸然捅破这层窗户纸,否则依她的性子,若被拒绝连这种结伴而坐近在咫尺相处的机会都会失去。

        他时时盼望着,期盼自己尽快强大起来,期盼她能在最好的年华里等着自己……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