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我要去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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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一个朝不保夕的时代。

        没有人知道未来在哪里,也正是因为这样,大陆教会的传播才能那么迅速,如果不是交通的不方便限制了教会的传播,那么如今的教会未必就只是在这片亚美利加大陆上兴盛而已。

        正因为这是一个朝不保夕的时代,矿工不知道自己今天下了矿井还能不能再上井,佣兵不知道自己今天出去捕杀变异兽还能不能安全回来,所以这时代并没有多少人有积蓄。

        除了商队,除了那些基本上不用为自己的生命过于担忧的人。

        和酒吧里的这些佣兵们比起来,矮人菲兹就是一个不用太担心自己的生命朝不保夕的人,因为他靠手艺吃饭,他会酿酒会锻造,所以他被血狼佣兵团供养起来,他虽然不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和副团长,但他在血狼佣兵团里的地位很高。

        在这个小镇上,矮人菲兹没人愿意招惹,既然他看上了这只精英变异野猪,那么一般不会有人和他抢生意的。

        “一张去圣城的地图,足够一个月的食物和饮水,另外,我需要一把武器。”陆渊的要求很简单。

        但他这句话说出来,酒吧里突然安静下来,他有些惊讶的扫视了一下这些人,发现他们看自己的眼神都很古怪,那种眼神就像是看一个疯子或者变态一样。

        陆渊心里有些奇怪,自己好像没有说什么不正常的话啊?

        他要去圣城,那是亚美利加大陆教会的中心,他觉得这个新时代的教会和旧时代的那个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或许他在那里能知道米迦勒到底是死是活。

        他要求足够一个月的食物和饮水,是因为他计算了一下,这大概是他能够带走的上限,他也需要一把武器,现在的他不是在月球上的他,他只是个强大一点的普通人,有一把称手的好家伙,那他的安全可以大大提高。

        “我的天。”矮人菲兹嘴巴张得老大:“朋友,你是叫陆渊是吧?你说你要去圣城?你确定你这里……”他指了指自己硕大的脑袋:“你这里没有问题么?”

        “怎么,圣城很难去吗?”陆渊皱起了眉头,矮人菲兹摸了摸自己的大胡子:“亲爱的朋友,圣城不是难去,是根本不可能到达……”

        酒吧里的所有人齐刷刷的点头,经过矮人菲兹的解释,陆渊才明白过来在这时代的长途旅行远比自己想象的艰难。

        从血狼佣兵团的这个小镇去大陆教会的核心城市圣城,直线距离好几万公里,而这只是直线距离。

        对于这时代的人来说,没有旧时代的那些交通工具,基本上是只能靠双腿走路,虽然人类也可以驯服一些变异兽作为坐骑,但那并不容易。

        而在这遥远的路程上,还有各种各样的危险等待着长途跋涉的旅人,在这时代最富有的是那些长途跋涉的商队,最危险的也是这些商队。

        “谢谢。”陆渊对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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