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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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快还是枪快,其实每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林曦看来,就是刀快。

        子弹出膛的速度远比枪快,枪比刀快这个问题看似无可非议,但是事事无绝对,在特定情境下,在特定的距离下,刀就会比枪还要快。

        首先,这么近的距离下,机枪肯定没有刀剑来的方便顺手。刀除了使用距离近之外,还是一种非常自然的武器,相当于人手的延长。也许一个没受过训练的人用手枪急切间会打不中3米内的目标,但是想用刀子切人脖子,绝对不会错切胸口。

        最适合格斗的刀讲究轻、快、窄,这就像林曦的重生一样。

        刀是一种十分凶险的武器,因为一旦对手使用刀,说明双方已经很近了,对方可以在零点几秒内把刀插进你的心脏。几乎没有反应的时间。

        这个不算是个别现象,外国的劫持事件中,劫匪也常常使用刀作为工具。而解释这个现象产生的原因,米国的武器实验测试了刀枪的攻击范围和时间,得出了出刀的极限速度,只需059秒,明显快于枪支。

        所以在特定的距离下,刀就会比枪还要快

        尤其是在近距离、不移动的情况下,射手近乎没有优势可言。就像米国警方的“21英尺法则”中所述,在没有拔枪的情况下,未受过特殊训练的人,面对7米内突然暴起的持刀歹徒,是很难做到开枪反杀的

        而且,从手枪的射击精度来看,5米射击还要仔细瞄上一会;在15米外打移动靶,没接受过严格训练的人也基本上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米国这次试验分别计算了步枪、手枪在实战时可能会面对的多种突发可能。简单的说,就是在大多数近距离作战的情况下,7米以内,刀是比枪更为有效的武器,一个个熟练的刀客可在7米内消灭个持枪。

        当然那些经过严格枪械训练,或是惯用枪的人却是不服,既然使剑使刀的可以拉近跟他们的距离,难道他们使枪的就那么傻的待在原地,他们也会后退拉远距离,利用后退的机会,拔枪,开枪,绰绰有余。

        其实说到底,21英尺法则也好,正面或背面遇敌也好,“刀枪决”都很难分出个胜负,谁快谁满也永远不是绝对的。具体还是要看打斗的两个人对武器掌握的情况,临场应变的能力和反应,还有双方事态,综合起来,取武器之长,才能决定你是否能赢下这次对决、

        林曦感觉,他这么快的速度下,正常来说,这一击,肯定会立功的,就算击杀不了,至少也能伤到两人,然而两名中忍战斗经验确实丰富,在林曦冲上来时,已经做好后退的打算,所以他们只是后撤一步,便躲过林曦的飞剑,同时变枪为棍,直接向着林曦肋骨横扫而去,一人向左攻击,一人向右攻击,封锁了林曦的闪躲空间,而且林曦此时是处于急速向前冲的节奏,就算感觉不妥想要后退,也是会特别有难度。甚至强大的惯性下,他根本来不及后退。

        林曦却并不后退躲闪,他将大多数木属性罡元转移到两侧肋骨,同时横剑转竖,向下切去,目标正是两个中忍的手臂。

        之前使用飞剑射击两人的时候,林曦就感觉他们实力不弱,居然能挡住他使用全部木属性罡元发射出的飞剑,他其实已经意料到这次面对面会比较难对付,就是没想到会这么棘手,转眼间林曦就出了两招了,竟然还未能竟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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