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天价格列宁药(收藏有点低啊)

介绍完相继坐下,师姐给叶辰说,这个叫刘思慧是她几年前刚实习的时候接触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离婚案件,主要是因为当时他们小孩患有慢粒白血病,治病花光了家产。

        按她老公的意思就是放弃治疗,后来刘思慧不愿意,最后就只能走到离婚了,离婚案过来也有过一些联系,这次找我可能也是因为这方面的事情吧。

        坐下喝了点酒,没过多久刘思慧就找林慕青说明了情况,原来患有慢粒白血病的病人需要长期服用一种名叫格列宁的天价药,这种进口药可以让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患者的十年生存率,从以前的不到50,增加到现在的90左右,并且绝大多数患者可以正常工作和生活。

        随着格列宁的广泛使用,全球关于慢粒的治疗也发生了改变,以前慢粒白血病的首选治疗方案是骨髓移植,其次才是用药,但后来变成首选药物,其次才是骨髓移植。因为,相比骨髓移植,药物的副作用更小,效果也更好。这也意味着,格列宁对患者而言就是“救命药”。

        可是一瓶格列宁的进口药需要4万块钱,而且还只能吃一个月,也是就是说患了慢粒白血病一年需要近50万的药钱,不知道有多少的患者最后是放弃治疗,因为这个药价格不是一般的人可以承受的起的。

        这个药在印度有仿制的,哪里当地的零售价格是2000元一瓶,批发价才500一瓶,也就是比正版进口的格列宁便宜了80倍,刘思慧认识一个朋友就是可以从印度购买这种格列宁药。

        这次刘思慧找到林慕青其实是想帮助这个朋友,这个人叫程勇,就是他从印度买回了仿制的格列宁,然后便宜的卖给了广大的患有慢粒白血病缺吃不起正版药的病人们。

        也正是因为有了程勇的仿制药,才让很多原本等死的人有了活下去的希望。

        但是在前两天程勇因为非法犯满假药,被警署抓起来了,因为很多人都承程勇的救命之情,而刘思慧只认识林慕青一个律师懂法律的,所以就是约出来想了解一下情况。

        在了解到情况后,叶辰决定这件事他有必要出手帮助一下,就马上问道:“思慧姐有个问题我想问下,这个从印度购买回来的格列宁药对人体有害吗?”

        刘思慧听到叶辰的询问,也没有什么犹豫,她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有个人可以帮助她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道:“不止没有害,反而这种仿制的格列宁跟正版的格列宁没有多大区别,具有同样的效果,病友们吃了之后都有明确的好转。”

        “那程勇卖你们的价格是多少,从中获取的利益又是多?”叶辰详细的问道。

        价格这个刘思慧是非常清楚的,因为她就是病友n的n主,对于各地的病友都有一定的了解,毫不犹豫的说道:“程勇在刚开始卖给病友的价格是3000一瓶,那时候他也是刚去印度购买这种药物,是按照那边零售价格够买的。”

        “应该是可以赚点钱的,但是绝对不多,后来他跟印度最大的格列宁仿制厂联系上了,获得了天朝地区的代理权,是按照500元一瓶的价格买过来的,可是他卖给大家的价格也是500元,也就是说之后他是在亏本的帮助大家。”

        在了解完程勇的情况后,叶辰向刘思慧解释道:“根据《华夏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其实这个案例是我早就想写的,但是一直都写不好,我不知道修改了多少次了,还不是很满意,希望大家能多多支持吧,鲜花评价票收藏就是对我的最好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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