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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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都能单曲循环很久。”

        “确实,本人现在还在循环红昭愿这首歌,越听越有味。”

        “两眼空茫茫,忆往昔繁华。

        手中雕花刻,刀痕连成画。

        刺绣赠予谁?眉目作妆嫁。

        谁一头白发?杯中酒比划。

        叹世俗繁华,不过一刹那。

        念儿时檐下,存莫测变化。

        只隔却山海,转身煎苦茶。

        笑谁添荒唐,记得谁模样?

        提笔只两行,愿换谁安康?

        际遇因缘转,谁还在心上?

        尘缘局中人,已然一惊鸿。”

        “六六六╭(╯ε╰)╮”

        “表示也在听。?(???)?☆”

        “他是和尚,清心寡欲,一心只念南无阿弥陀佛。

        她是大家闺秀,却偏偏被-一个和尚迷得茶饭不思。

        “喂,小和尚,你赶紧还俗娶我吧。”她满心欢喜地摇着他的手。

        小和尚收回手,“阿弥陀佛,这位女施主,还是早日下山去吧。”

        她不耐烦地摆摆手,“不准再念阿弥陀佛。整日念这一句你不烦我都烦了。”

        小和尚不理会她的言辞,敲着木鱼回到庙中。

        只是这一次,她却不像往常那般缠着他让他还俗。她带着他走到一个彼岸花盛开的湖边,看着湖中的朵朵白莲,道:你可知,我要嫁人了。

        他顿了顿,不说话。

        她看着这样的他不自觉心痛,泪缓缓落了下来:这么多年了,以后不会打扰你清修了。希望你能记得曾经有个女子那么爱你。

        他眼帘垂了垂,若说对她无丝毫心动,那是绝不可能的。但他却不能。他给不了她想要的。

        “小和尚啊,你知道吗,我最喜欢彼岸花了,她很美,对不对?”她口气充满了苦楚。

        小和尚盯着她,他知道的。轻轻“恩”了一声。

        她很开心,因为她没有念那句她听了便心烦的话。

        她大婚那日,他一袭僧衣来到她的府外,却听到新娘失踪的消息。

        他立刻想到了那个地方,飞速前去,却见她的尸身浮在水面上,她一袭嫁衣如火像极了彼岸花。

        他抱起她,放到彼岸花上,却见她渐渐融入那彼岸花。

        在她消失殆尽的那刻见她嘴角扯开一抹凄厉的笑。

        双手合十,口中轻喃:阿弥陀佛,终是我负了你。

        (你那句阿弥陀佛,却是负了我大半年华)”

        “尼玛,都是人才啊!”

        “说话又好听,我超喜欢这里的……→_→”

        “小时候,希望自己快点长大,长大了,却发现遗失了童年;单身时,开始羡慕恋人的甜蜜,恋爱时,怀念单身时的自由。

        很多事物,没有得到时总觉得美好,得到之后才开始明白:“我们得到的同时也在失去。””

        “从小我就不信,这么多女孩子,难道就没有一个对我有好感,长大后,我接受了这个现实。(????)”

        “哇⊙?⊙!,楼上是个有故事的人,大家不要欺负他。”

        “超喜欢你们的评论,感觉像看小说一样*^_^*”

        “大家说说,比较喜欢仙子的哪首歌?我先来,第一绝对是仙落凡尘……表示差点看哭了!

        既已殇,不必颓唐求啊!

        因为电影票便宜的原因,虽然现在这个档期不是很好,但只要上网的,都了解李旭升这么一位人物。

        有才华而低调得令人发指,不论是他跨界的成绩还是做人的定位,都让一众网友大赞众网友大赞不已。

        单是这样,就让各路网友佩服不已。

        而很快,关于霸王枪的票房出来了,很喜人,短短一个月就拿下了十亿票房。

        这哪里是喜人啊,简直就是惊人啊。

        还有各种评价。。

        “霸王枪,十分霸气而又霸道的名字。

        霸王,楚霸王,力拔山河今气盖世。

        枪,百兵之祖是为枪。

        《霸王枪》是《七种武器》系列的第五种武器,昔年楚霸王纵横大江南北,英雄无敌,所表现出的最让人心仪的就是那种气势,而枪则是人类最原始的武器,能与霸王组合的亦只有枪而已,唯霸王枪能将能将刚烈威猛的气势发挥的淋漓尽致。

        但真正的气势却是在人,是人类的那种因为爱而无所畏惧的勇气,是那种为了爱可以闯刀山、下火海的勇气,是愤怒的小马所表现出的怒气,更是“愤怒的小丁”隐藏在笑容背后的那种对世上不平事的无限的愤慨。

        很喜欢《霸王枪》这部小说,其中有一大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主人公丁喜。

        有人曾评论说《霸王枪》真正的主人公是小马,而不是丁喜,他自有其道理,但个人却不以为然,小马在《霸王枪》中还只是一个可爱的孩子。

        在《霸王枪》一书却是丁喜的智慧,仁爱,卑贱,对现实的愤慨以及无可奈何的全部反映。

        叫聪明的丁喜,是因为他的智慧,纵观全书,丁喜面临一切危难都是游刃有余,固然有人会因为这样“过分的”的聪明而不喜欢丁喜,但个人的喜爱之心仍旧未改,智慧所散发出的光芒始终是让我心醉的。

        带着睿智去思考一切问题,复杂已经不再存在,你所看到的只是“简单的”逻辑,虽然这一切始终是我们所不能的,也不是我们可学的,但至少我们是可以从欣赏的角度微笑着阅读这一切,看到妙处时,可拍手叫好,有所触动时,也可心领神会。

        叫讨人喜欢的丁喜,是因为他的笑容,而你可以从他的笑容找到那种十分随和的成分,是那种绝对没有丝毫恶意的笑,是那种让人看见后如沐春风的笑,他和小马完全不同,小马时刻都有着愤怒的神情,而他时刻都是在笑,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却可以成为那种可以为对方抛头颅、洒热血的真正的朋友,只是因为在他们心中都有着同样的最基本的爱憎,对丑陋现实的憎恨,对世上不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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