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朝花夕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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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歌声把黄子风吵醒,还伴着“关关”鸟鸣。

        送走子归酋长已经好几天了,黄子风一直浑浑噩噩的,每天都起得很迟,醒了就下地干活,仿佛机械。

        “这歌声是……”黄子风躺在巢里,听了一会后明白过来,今年的繁殖季又到了,单身的男女们在寻找伴侣。

        现在的部落差不多扩大了一倍,人口也平衡了不少,参加的人数格外多。

        按说,现在自己是酋长了,这么重要的日子应该一早起床,交代些什么的……大概是族人觉得自己状态不好,不愿打扰吧。

        对于部落来说,没有什么比繁衍生息更重要,即便是老酋长故去的悲伤还在,伴侣也还是要找的。

        走出门,黄子风迎着老高的太阳,头有些发晕。他不光身体不太好,外貌也够呛,已经好几天没洗脸了,披散的长发乱得好像稻草。

        田边早就坐着一条纤细的身影,那是云晓,她穿着兽皮裙子,看着河边一动不动,仿佛画里的远古神女。

        黄子风走过去,在她旁边坐下,也一同看。

        小河两岸已经站满了单身男女,还有一些小孩子在欢闹,他们和去年一样,对着情歌,有问有答,男人们手捧鲜花,女人们结着芭茅草头环。

        在更远的地方,九色和雅歌似乎是被人们感染,关系也变好了,在东面的草地上追逐奔跑,随着歌声嬉戏鸣叫。

        “好想也和他们一样啊。”身旁的云晓叹息,黄子风这才发现,她的手里也捧着个茅草头环,目光痴痴的。

        下一刻,云晓再一次将芭茅草头环戴在了自己头上,看向黄子风,憨憨说:“还有三年,三年后我就二十了,那时候就可以寻找伴侣了……日子过得好慢啊!”

        黄子风心脏好像被揪住那样难受,有些喘不过气来。

        许久后,黄子风从腰后拔出一直带在身边的骨笛,吹奏了起来,依旧是那首《天涯月》。

        笛声悠扬又凄婉,如同三月流水,伴着那边的情歌对唱,一刻不停。

        南风吹来,麦子“哗哗”作响,等一场春雨过去后,就该成熟收割了,到时候家家都将分到自己的种子,然后择田耕种,等到秋天的第三季收获后,就再也不会挨饿了。

        盐卤也有人去煮了,茹毛饮血将会成为过往,文明在大踏步走来。

        平原的西南角升起了屡屡蓝烟,那里不仅有白山烧陶,还有伯寒在烧木炭,等有了足够的木炭后,就可以着手冶炼青铜了。

        以前人们的日子过得很原始,最主要原因就是没有金属工具,什么都加工不了,一旦有了青铜工具,就可以用来处理竹木,人们就可以搭建石头或者是木头屋子,再也不用住如此简陋的巢居了。

        从前打不过东夷人,被赶得在森林中流浪,痛失家园,无数人送命,或者被掳走归化成了夷人,而有了青铜武器,装备将会拉开代差,再也不用怕他们了。

        有了财富,就必须有与之相称的武力,否则不过是肥羊,反倒会引来恶狼的屠戮,黄子风深知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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