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羊皮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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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美媛笑得意味深长:“别装了,我早就认出你来了!”

        莫钟书更加糊涂,“我装什么?我们不是从小就认识吗?”有话就直说,有屁就快放,这个女子已经完全没了小时候的清纯可爱,和莫府里那些女人一个腔调了。

        胡美媛不悦道:“还装!你不是和我一样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这儿的吗?”

        “穿越?什么穿越?”

        莫钟书真的一头雾水。他上网除了查找专业资料就是看看新闻,对于网络小说从无兴趣不曾涉猎,根本就不相信人死了灵魂居然不灭还能穿越时空附体到另一个人身上。虽然他自己也穿越了,但机缘巧合地穿到一个甫刚出生的婴儿身上,所以他只以为自己是投胎转世了,至于前世的记忆,他认定是孟婆玩忽职守放过了他这条漏网之鱼。

        “你要不是穿越来的,怎么会知道《喜羊羊与灰太狼》?”

        莫钟书终于明白了,这个胡美媛不是病后失忆,而是恢复了前世的记忆。不过,这与他有什么关系?那个世界有七十亿人口,他不记得自己与这样一个人有过什么牵扯。

        “你说那些故事呀,是石滩镇的一个小书摊上租来的话本。老太太在那边有个庄子,早些年一到夏天就带我去那儿消暑,阿贵和二柱常去镇上租书回来给我看。这些你不是都知道的吗?”

        “你哄谁呢?把书拿来给我看看,我才相信你!”

        “爱信不信!想要看书就自己去租呗。”

        胡美媛深深地无奈了,谈话的方向和自己设想的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老乡见老乡不是应该两眼泪汪汪吗?这个人怎么完全无动于衷?

        “那书是谁写的?”

        莫钟书耸耸肩,“不记得了。我那几年看的书太多了。”

        莫钟书推得干净,胡美媛一时有些发懵。

        那些故事都是从书上看来的?莫钟宝也是这么和她说的。只是她一早就认定了莫钟书就是穿越老乡,有罪推定之下越看就越象。难道是自己搞错了?一个不知道在何时何方出现的穿越者写了这许多书,碰巧都让莫钟书读去了?可是莫钟宝说过,他把澄州城的书店都翻遍了也没找到那些书。谁知道那个石滩镇上是不是真的有过这么一个租书摊?

        胡美媛眨眨眼睛,竭力要想出一两件足以证明莫钟书是或者不是穿越过来的证据,可惜她就是想不起来。

        听说他两岁就开始跟老太太读书认字,这的确少见但并非绝无仅有,有些书香门第人家的孩子更早。

        他购置田产经营店铺,这些在商家子弟中更是稀松平常得很。

        当她说到穿越提起那些引人入胜的网络游戏的时候,他脸上的迷惑神色不似作伪。除非他是演艺大师,否则还真的不象个从现代过来的人该有的反应。

        可是他做出来的事,那些可以印上字样的水果,那些玻璃灯罩,那些广告设计,等等等等,要是说都是巧合中的发现,那他身上的巧合也太多了吧?

        还有,他饱读诗书,学问很好,一手小楷写得极其工整,听说还弹得好琴画得好画,整一个古代文人书生的形象,根本就不带丝毫的现代气息。

        胡美媛迷惑了,这个人是不是穿来的啊?她茫然地抬起头来,却发现莫钟书早已走远了。

        到了正月十六,莫钟书一大早就辞别老太太要回书院去。

        出乎他意料的是,莫钟宝竟要和他一同走。

        莫钟书与莫钟宝的关系本来要比别的那几位所谓兄长稍稍亲近些,不过自从莫钟书中了秀才后,莫钟宝就很少跟他一起行动了。

        本朝士大夫称儒学生员叫做朋友,称童生为小友。哪怕是十多岁的孩童,只要进了学,也人称“老友”。可那些不能通过院试的童生,就算七老八十头发全白了还得被叫做“小友”。书院里有些促狭的,明知道莫钟宝比莫钟书年长好几岁,却故意当着两兄弟的面,“老友”“小友”的大叫一通。莫钟书倒无所谓,他的心理年龄都四十多了,有人叫“老友”他就大大方方地应一声。莫钟宝却是羞窘难当,渐渐刻意避开尽量不与莫钟书同时出现在一个场合。

        “我是年年如此习惯了,你为什么要提前这么多回书院?”莫钟宝去年刚刚成亲,新年大头的就丢下娇妻前去冷清的书院,怎么说都让人觉得古怪。

        莫钟宝淡淡道:“你没察觉到哥哥们之间的紧张空气吗?剑拨弩张的,我还是躲远点好。”

        莫钟书这下真好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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