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高堂明镜悲白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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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高堂明镜悲白发(一下)

        府城风光毕竟不同于红石村,街坊之中,人声鼎沸,热闹无比。当街有一座名叫三山楼的酒家,门口挂着灯笼,小厮迎来送往,正当一顶轿子从街边过去的时候,一个头戴方巾,秀才打扮的读书人走到了门口。不是别人,正是在红石村鼎鼎大名的口吃秀才刘兴文,那酒楼门口的小厮显然认得刘兴文,招呼道:“刘大秀才,您的朋友正等着呢,我领您进去。”

        进了酒楼,往楼上走,一个隔间之内,正有三个读书人装扮的年轻人喝酒,见刘兴文进来了,当中一个一身白衣的年轻人站起来笑道:“敬仲,你可让我们好等啊!”敬仲是刘兴文的字,刘兴文拱手致歉道:“路上遇了点麻烦,因此来迟了。”

        这白衣年轻人,是府学学正的的儿子,名叫沈文儒。当年刘兴文前往府学进学的时候,曾和他一同读书,说起来,在座的几人皆是那时候认识的老友。沈文儒外表儒雅清正,也十分好相处,几乎有他在的场合,很难听到任何激烈的话语。几人也是许久不见,寒暄片刻后便谈论起了上一次科举的一些有趣事情,说着说着,刘兴文突然对沈文儒说道:“沈兄,小弟……今日来到府城,还是……另……另有一事。”

        刘兴文的口吃,其实并不是很严重,只是刘家老夫人权威极大,连带着从小这种环境中长大的刘兴文,也对于女人有点畏惧,因此在张小菇的面前,口吃才更加严重。此时和老朋友说话,口气其实也并不怎么严重。

        沈文儒一听,问道:“什么事?”

        刘兴文犹豫了一下,说道:“家父命……命我来府城,打听一个消息。”

        沈文儒又问:“什么消息……最近府城似乎没有什么大事。”

        刘兴文道:“沈兄有没有听过惠众堂?”

        “惠众堂?”沈文儒家中也是开办了一个药店的,对于府城里的这些治病救人的地方,自然十分清楚,当然知道刘兴文所说的惠众堂。刘兴文有些犹豫道:“沈兄能否帮我引见一下惠众堂的堂主?”

        沈文儒皱了皱眉头,道:“这自然可以,不过惠众堂虽然在府城中算不得大的诊病之处,堂主却也是本地的名医,无缘无故麻烦他老人间,总有些不好。”

        “我自然知道。”说到这里,刘兴文叹息道,“只是家中之事,已经搅得我心中不静了。”

        被刘兴文这么一说,沈文儒倒是想起来,两人也不是第一天认识了,刘家的那位素有铁公鸡“美名”的老爷子,沈文儒也是知道的。再听刘兴文是奉家父之命前来,心道恐怕不是什么好事,便笑道:“此时不必再提,为兄自然帮你办妥,来,继续喝酒。”

        于是几人觥筹交错,话题也转到了别处,虽说是读书人,不过读书人喝酒岂能不谈风月之事呢,刘兴文虽然口才不佳,不过诗文却是几人中间最好的,几次前往府城中那些风月场所,常能因此独占鳌头。只是刘兴文虽常去那些地方,也不过是不想薄了沈文儒等人的面子,从未在那种地方留宿,也因此被其余几人调侃。

        等天色黄昏,刘兴文便说该赶回去了,却被沈文儒留住,说不妨去他家暂住几日。

        刘兴文没有拒绝,只道:“恭敬不如从命。”

        黄昏时候,天边已经有了云彩,鲜红的光线从云彩的边缘铺成开来。府城的街道依旧热闹,人来车往。刘兴文是骑着马来的,府城街市之上不许纵马驰骋,就算骑着马慢慢走也不行,因此刘兴文还牵着马,旁边沈文儒一边走,一边说道:“听你所说,此事恐怕有些小人行径。”

        “我又何尝不知?”刘兴文苦笑道,“我爹的性子,你也是知道的。”

        “既然如此,惠众堂的堂主,我也不相熟,这样贸然去探问,恐怕立刻就被当做小人了。”说到这里,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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