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牵手回宫受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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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鸣山近郊官道上,一对男女并肩而行,男的神风俊朗、星目剑眉、容貌俊秀堪称天下仅有,女的容貌虽只是清秀,但气质无双,一双凤目灵气内敛温婉又不失灵动。二人走在一起真个是佳偶天成、人间绝配。

        “凌姑娘,这里已经是鹤鸣山地界,也是我自在宫范围,再往前走个几里,就是门中弟子日常巡视的范围了。”这一双男女自然就是沈逸风与凌非烟。

        “沈公子,叫小女非烟就好了。”“呃你不是也叫我公子么?”“那怎么一样,沈公子不仅救下非烟性命,更帮舅舅报了仇,如此大恩,非烟纵然当牛做马也未及报答一二,又怎可造次失了礼数?”

        “非非烟姑娘。于情于理当时在下都应该出手,并没有想太多,非烟姑娘不必如此的。”“我叫非烟,不叫非烟姑娘,我名字没有那么长哦。”

        此刻的凌霄已经换下了平日里做功穿的那套粗布麻衣,虽说如今身上穿的衣服质地依旧普通,款式也朴实无华,但怎么也比当日那身农妇装扮好了太多。

        明明只是一套普通寻常女儿家的衣服,可穿在凌霄身上,配以她绝世无双的气质,硬生生的穿出了霓裳羽衣的味道。

        也是换下了那身农妇的衣服之后,逸风才发现这凌霄的身材真的是自己并非登徒子,可也忍不住想多瞄几眼。尤其那一双惊人的长腿,真的是好惊人。

        对上非烟那一双婉约双眸,从出道至今几乎纵横无敌的逸风华丽败退。“好吧,非烟姑非烟,天色不早了,咱们抓紧赶路,傍晚前后就能上山,应当可以赶得及晚饭。”

        对于逸风的提议,凌非烟自然没有异议,抿嘴一笑缓步跟上逸风。

        从江州至鹤鸣山,路途何止遥远,若是逸风一人仗剑御空,不过两三日的路程。可带了一个凌霄,二人徒步而行。就算在逸风的帮助下,二人也走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一路行来,二人日出上路日落休息,虽然恪守本分,从无半分逾越,可也几乎无话不谈,凌霄倒也罢了,毕竟只是寻常女子,家室清白简单,而逸风的种种着实让凌霄大开眼界。

        凌霄自己只是凡人,别说修仙之人,就算江湖人士也没见过几个,对所谓的高手更是没有半分概念,只是过往从说书的口中听过一些江湖高手大侠的武力更遑论凌驾其上的仙人。

        凌霄虽是女儿身,却不同与寻常女子的无才便是德,自幼熟读诗书,琴棋书画就算不是样样精通,也是多才多艺。认识度和眼界也绝非常人可比。

        之前,凌霄其实并不太相信所谓的仙人和修道之人,认为那不过是夸张说法,甚至只是人们自我炮制出来的幻想。即便真有,那也不过是厉害一些的武人罢了,纵然比寻常江湖人士厉害一些,也会有相当的限度。

        可是,打从第一眼见着逸风开始,自己心中那个对所谓江湖高手的概念和定义,彻底崩塌了。

        逸风、空相一战,凌霄昏迷不醒,并未亲眼所见。其后逸风亲上毒鲨帮,不过弹了弹手指便破门毁墙,毒鲨帮称霸江南多年,那么多高手居然连一根指头都接不下来,站在巷子里目睹这一切的凌霄除了目瞪口呆之外脑袋一片空白。

        之后这一路走来,二人也没少遇到贼寇歹人,但不管看起来多穷凶极恶,逸风都是一指搞定,甚至很多时候单纯只是眼神便逼退对方。

        十日前,二人途径一地。恰巧碰到两帮人马混战,那些人一个个高来高去,有几个甚至脚踏神兵飞在半空,一招一式斩铁裂岩,动辄将地面山壁打的千疮百孔,真如书中神仙一般。

        凌霄永远都忘不了那时的情景,逸风似乎认出了其中一方,跟着便身形闪动,湛蓝虚影几次闪烁之后,交战其中一方的几名飞在半空的高人纷纷吐血倒地,再起不能。

        当时有位看起来很有高人风范的老者,甚至对着逸风拱手行礼,口称“多谢沈公子仗义出手。”看起来毕恭毕敬。那时自己才知道,眼前这个年纪轻轻的沈逸风,不仅真是修道中人,还是年轻一辈的知名高手。

        俗话说,哪个少女不善怀春?更遑论沈逸风这种不仅容貌、气度天下无双,更有一身惊人业艺。这种人对女性的吸引力根本就是致命的。

        凌非烟在如何淡薄,如何清冷,始终是个女人,还是个普通的女人,对着这样的沈逸风,如何能不心动?更何况,沈逸风身上始终有一种独特的吸引力,仿佛恒古等待只为他,让自己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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