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挨个拍翻

第(1/2)页

  周冲很强,这一点毋庸置疑,能够在弱冠之龄达到通玄境二重巅峰,天赋虽然比不上夏小妹这般杰出,可依旧不能小觑。

  在赤天域中,只要想在武者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必然都会极其重视自己的根基,前三境作为奠基之境,没有人敢马虎,都是竭尽全力的夯实自己的根基,达到自己所能承受的极限,才会考虑破境。

  简单来说,若将人比作木桶,灵力比作水,那么修行境界便是木桶的高度,境界越高,木桶所能承载的水自然更多,至于根基,则是木桶的宽度。

  夯实根基,就是拓宽木桶的宽度,使之在同一高度时,能够承载更多的水。

  当然,因每个人体质不同,木桶拓展的宽度亦有很大不同,大部分人能够拓展的宽度非常有限,这些即是普通人,还有一些人潜质很大,能较大程度的将木桶拓宽,这些人无疑便是天才。

  对于这两者而言,后者天生占优,只要肯努力,勤加苦修,便有很大可能将木桶拓展得很宽。至于前者,则很难做到这一点,除非遇到顶级机遇,使自己的身体发生改变,蜕变成更适合修行的体质,如此,才能做到后者所能达到的地步。

  换句话说,夯实根基就是扩充自身容量,让自己能够容纳更多的灵力!

  说到这里,便要说到根基另一个重要的方面了,那就是灵力的精纯与凝练程度了。

  试想一下,若同样的身体容量,别人的灵力是水,你的是酒,是琼浆玉液,是绝品灵药的药汁,价值谁大?

  答案毋庸置疑,是你的!

  而造成这些层次差距的,便是修行功法。

  一部高品阶的修行功法,不仅可以让你修炼到高深的武道境界,同时还可以让你炼化灵气所形成的灵力变得更加精纯、凝练。

  假如,修炼人阶极品功法,十缕灵气炼化后,产生一缕灵力,修炼地阶下品功法,三十缕灵气炼化后,产生一缕灵力,这两缕灵力相互比较,自然是后者更加精纯、凝练,蕴含的能量也越大,两者若是相撞,不难想到,后者会直接碾压前者。

  基于这个特点,一些无望拓宽身体容量的人,便会花大功夫在淬炼自身灵力上,反复炼化,让自己体内的每一缕灵力都能达到功法所能做到的最精纯凝练的程度,如此一来,花费的时间自然也不会少,而对于那些既能拓宽身体容量,又能精纯自身灵力的天才来说,耗费的时间就更多了。

  因此,哪怕是赤天域各大顶级势力的传人,在二十岁之前,修为亦不会很高。

  周冲背后的势力并不强,却在弱冠之龄便已达到了通玄境二重巅峰,这真的非常难得,林夕与其初步交手,便感受到了这个对手的强劲。

  那湛蓝的水属性灵力透露着无比雄浑的气息,凝练如浆,林夕估计,这至少是修炼地阶中品功法所凝练出来的,虽然不能与他的火土两种属性灵力相比,可威力依旧非常强大,加之他此时不想爆发全力,暴露肉身灵光,双方胶在一起,还真是一番“苦战”。

  “小子,一直靠身法算什么本事!有胆就与我正面交战!”周冲喝道,心中怒火翻腾,他发现,哪怕他施展身法,竟然也无法追到这个修为比他还低的少年,对方速度极其快捷,他连衣角都碰不到,实在太可气了!

  林夕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游斗了这么久,拖得时间已经够多了,他决定把这个对手解决。

  嗖!

  他身形一闪,破开气流,眨眼便来到了周冲身前一丈之处。

  “如你所愿,天碑手!”林夕伸手朝前一拍,立时,三面暗红色的石碑当空砸落。

  “哼!雕虫小技!”周冲冷哼一声,面色却是大喜,他挥动手中利剑,激射出一道两丈长的蓝色剑光,直劈半空迅猛砸下的三面石碑。

  轰隆一声,三面石碑被一剑斩开,基于修为的绝对优势,林夕这记强攻被对方摧枯拉朽般破灭,不过,他并不慌张,手掌连续挥动,刹那间便有五六道丈许大的火焰手掌凝聚而出,将周冲淹没。

  “哼!没用的,你我修为差距太大,这些武技根本伤不了我!”周冲大吼。

  巨大的火焰手掌覆盖下,他神色冷冽,手中长剑连续舞动,瞬间便斩出七道剑光,只听一连串噗噗声,包裹在他身外的火焰手掌全部崩碎,化作片片火焰洒落于龙溪河中,蒸腾出一大片白雾。

  雾中,林夕的身形忽然出现在周冲身侧,不由分说的便是两记火云掌,凝练的火焰手掌将包饺子似的瞬间便将周冲握在里面,等他奋力一剑劈开火焰手掌之后,林夕已在他的身前等候,脸上泛着莫名的笑意。

  “你……”周冲一惊,本能的感到了危险,身形急速后退。

  “周兄跑那么快干嘛?”林夕嘿嘿一笑,如影随形,黑黝黝的长刀带着异啸之音,刀面嘭的一声拍在他的身上。

  一股沛然大力涌来,周冲直感觉好似被一座飞来的小山撞到了一般,嘴中一甜,身形已不由自主的翻飞老远。

  扑通!

  他掉入水中,林夕得势不饶人,身法展开,在水上留下一连串的残影,眨眼便来到了他近前,手掌连续舞动,三个硕大的火焰手掌接连拍下,刚刚自水中冒头的周冲还未来得及喘气,立时便被拍进水里深处。

  火焰手掌一个个没入水中,掀起剧烈的浪花,白雾阵阵席卷而出。

  林夕静立在水面,片刻,一个身影自白雾中显现出来,正是狼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