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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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钱淑来送饭,霍宇澄吃完后,说想散散步,跟她一起出集贤殿,到外面宫道上看着左近无人了,才低声拜托钱淑去打听一下于润秋家住哪里、他女儿最近常同谁来往。

        “回家再告诉你缘故。”还没想好借口的霍宇澄故作深沉道。

        钱淑不疑有她,应声要走,霍宇澄又叫住她:“帮我传个话给周夏,让她多带一件寻常衣袍来接我,我下了值要和颜典簿一起去文华街。”

        “三小姐放心,属下把这些送回凤阁,就出去传话。”钱淑拎一拎手上食盒道。

        “不急,你先去吃饭。”相府距皇城很近,她下班还早着,取件衣服是真的不急。

        杨侍讲跟她讲过陈士芳和于润秋的事后,霍宇澄终于回忆起这段原著没有正面描写,却是令姚蔚然真正了解女主昭王、对她扭转看法的前情。

        怪不得霍宇澄见到的姚蔚然,只有仙,并没有原著女主初见时,屡次提到的冷,她一直被仙气所迷,没想那么多,如今才知是因为他还没经历于润秋的惨死。

        于润秋能在集贤殿做所有男官和抄书的头儿,据杨侍讲说,是凭借他十年无错漏的校书郎履历,和有口皆碑的人品——他为人极谨慎,且立身持正,在衙署无论对谁都不苟言笑,哪怕被人说死板不懂事,也绝不肯笑一下,令人误会他轻浮。

        当然这也合乎他鳏夫的身份,于润秋二十六岁,妻子便因病去世,遗下他和七八岁的女儿,本来岳母身上有个从八品官职,但因丧女之痛、大受打击,当值时屡出纰漏,没多久就被免职,岳母支撑不住,很快病倒在床。

        家里没了进项,还要看病吃药,于润秋亲娘在外做县丞,鞭长莫及,什么忙也帮不上,于润秋只能靠自己。

        他幼年随母读书,出嫁后与妻子琴瑟相和,也常一起读书作文,便一边教导女儿读书,一边准备考校书郎,待得妻孝满后,征得岳母岳父同意,一举考取了校书郎。

        与他的人品和才干比起来,于润秋相貌其实无甚出奇之处,只能算五官端正,顶多因常年与书打交道,比一般男子多点书卷气罢了。

        何况他明年就满四十岁,青春不再、芳华已逝,甚至到了校书郎强制退休年龄,集贤殿知道陈士芳心思的人,都想不通她怎么就看中了于润秋,还不顾人家拒绝,纠缠得几乎人尽皆知。

        只有霍宇澄知道,陈士芳看中于润秋的原因,确实不在外貌,恰恰就是才干。

        原著中姚蔚然在女主昭王的帮助下,抓到陈士芳的把柄,将她下狱后,翻出于润秋的案子,才得知陈士芳用尽卑鄙手段也要纳于润秋,其实是因为她原配死后,续弦娶了一位小自己十余岁的夫郎。

        这位续弦空有一副好形貌,却是个干啥啥不行的废物——要只是个小郎,废物就废物吧,不耽误事,但他偏是正夫。

        陈士芳不甘心一直做个学官,正想尽办法活动,欲往别处升调,这其中多有需要正夫出来应酬的时候,而她这个小夫郎,真应了那句有多大的场合就能丢多大的脸。

        陈士芳自己一是没空,二是她刚教训几句,小夫郎就跟她痴缠,正焦头烂额之际,她奉旨兼集贤殿监修,见到了于润秋。

        在陈士芳看来,于润秋连校书郎和孤儿出身的抄书都能教好,让他们像模像样地在集贤殿做事,不用自己操什么心,定然也有办法教好她那小夫郎。

        至于为什么想请人教小夫郎,还非逼着人家给她做小,陈士芳的脑回路是,她好好去请人做教习,于润秋也未必肯,而且以她那小夫郎的性子,应酬场合最好还是有于润秋陪着,才能避免失礼丢人。

        能名正言顺陪在正夫左右应酬的,除了男仆,也就只有小郎了。

        霍宇澄把这条剧情线全想起来后,当即决定要救于润秋——她无意与昭王作对,更期盼昭王的基建事业早日成功,但她并不觉得自己因此就得畏首畏尾,绕着主线剧情走。

        女主和男主既然是官配,就算没有于润秋一家的冤案,想必也会自然衍生出其他事件,让他们增进了解、拉近距离。

        再说原著中姚蔚然初期对女主的偏见,也是因陈士芳一案而起,霍宇澄提前把这惨案掐灭于萌芽之中,男主对女主不就没有偏见了吗?这么一想,她还给女主和男主扫清了障碍呢。

        霍宇澄背着手溜达进集贤殿院内,正好看见姚蔚然跟于润秋一起从茶房出来,突然觉得自己真是个大怨种——这么大一美人,她自己不敢肖想,还做好事不留名、给别人扫清障碍呢。

        算了,不想这些,无论如何,于润秋这样的人,不该有原著那样惨烈的下场。还有他女儿,那可是个能写官场讽刺小说的写手,她正好趁此机会结交结交,等春闱结束,就鼓动于润秋女儿给她投稿写文。

        霍宇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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