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不是冤家不聚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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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几个干什么?让开!”

        听到这声呼喝,看见林修越众而出,白帆鼻子一酸,忽然有种想哭的冲动,自从母亲重伤父亲去世后,白帆再没有任何人可以依靠,遇到什么事只能靠自己扛,没想到今天终于有人会挺身而出,对他伸出援手。这一刻,白帆觉得自己昨晚所冒的险都是值得的。

        林修没有注意到白帆情绪的变化,因为走到近前后林修发现,围住白帆的这伙人很是面熟,可一时半会儿林修却想不起他们是谁,这就让林修感到奇怪了,要知道林修以前不是个热衷交际的人,身边的朋友就只有一个郝楠,绝不会跟眼前这几个小青年有任何交集,在获得未来日记本后林修倒是因缘际会,跟不少像李文龙、李萍淼这样的人打上了交道,可林修并不记得李萍淼身边跟着的那几个小弟有眼前这个几个人,而且他们的穿衣风格也不太一样。

        这时,围住白帆的几个人脸色也变了,领头那人骂了一声,恶狠狠地瞪着林修,举起拳头大步跨上起来就要动手,却被身边另一个人拦住。

        “阿羽,别冲动。”

        “冲动?”领头那人穿着平直九分裤,锃亮的小皮鞋,上身一件韩版薄卫衣,看着很潮很有型,只不过明明是个男生却上了状,粉底打的还挺厚,让人感觉不出男子气概,反而给人一种较为阴柔的感觉,连说起话来都尖声尖气。

        “我不冲动,我就是要跟这个小瘪三要个说法。”被称作阿羽的时髦青年推开同伴,走到林修身前,几乎紧贴着林修,问道,“喂,你还记得我吗?”

        阿羽个头蛮高,足有一米八三,此时看林修时居高临下,是低头俯视,没有半分尊重。

        林修终于想起来这伙人是谁了,之前林修和李文龙、李萍淼还有他们两伙人,一共二三十号人在烧烤夜总会吃夜宵,当时有几个小青年坐在旁边,声音很大,林修说了两句让他们小点声音,他们却变本加厉地挑衅,然后被李萍淼的小弟给教训了一番。

        没想到今天在这儿又碰面了,还是那几个男男女|女,一个不少。真不知该说一声景城太小,还是该说一声不是冤家不聚头。

        既然是这帮怂货,林修心里就更加有底了,上回他们让李萍淼那十几个小弟打得满地找牙的狼狈模样林修可还记得清清楚楚呢,当时如果他们几个人真要是鼓起勇气拼了命地反击,未必会被打成那样,因为李萍淼那十几个小弟都喝的有些晕乎了,都是喝上了头所以才会上去打人,状态远比不上平常。

        可这几个人却只敢抱头挨揍,根本不敢还手,这不是一群没卵子的怂货是什么?林修嘴角浮起一丝鄙夷的讥笑。

        “首先,你长得太丑,虽然搞得油头粉面,但还是太丑,我想不记得都难。其次……”林修再次发挥出毒舌功力,专挑对方最在意的地方刺激,一句话就让阿羽变了脸色。

        “我不喜欢你跟我说话的方式,你妈妈没有教过你出门在外要讲礼貌吗?”

        林修说出第二句话时就已经在蓄力,话还没问完,就伸手向上抓住阿羽的头发,把他整个头连带着上半身一起往下拽,同时右膝狠力往上一顶。

        阿羽从来没碰到过林修这种不按常理出牌的,以往即便要打架,也得先摆出架势,至少先得放几句嘴炮,骂出火气了,开始推推攘攘,然后慢慢变成动手斗殴,哪有像林修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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