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你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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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恐怖故事吗?”

        曾小贤表示十分怀疑,鼠标箭头往下拉了拉,粗略看了一眼:“志怪小说?”

        小贤一连串的问话惹毛了程明秋,只见他一把把盖在身上的空调被拉了上来,蒙住了头,隐隐有声音从被子里传出来:“好好看你的故事,别废话啦!”

        然后又把被子从头顶掀起来,有些祈求地说道:“你让我好好睡个懒觉可以吗?!大哥!”

        曾小贤立刻闭上了嘴,自个儿一个人在那看起了故事。你说他看书就看书吧,偏偏还爱抖腿。

        程明秋的电脑椅是上一任留下来的老古董,所以有些零件不那么牢靠了,一动就会咯吱响。

        曾小贤抖了十几秒钟的腿之后,突然停了下来,不是他良心发现,而是感觉旁边有一股无形的杀气。

        用余光偷偷瞄了一眼程明秋,发现他果然微抬着头正瞪着他,有些尴尬地摸了摸鼻子。

        曾小贤这才静下心来看着电脑文档里的内容。

        说实话,故事开头那一段旁白确实吸引住了他,小贤忍不住想道:“要是我们身边真的生活着一些成精之后化为人形的怪物,那多渗人啊。”

        “想象一下,餐厅的厨师如果是一只大老鼠,那他做的食物?医院里的医生护士没准是吸血蝙蝠,是僵尸,那病人?想想就头皮发麻。”

        曾小贤接着往下看,案发现场左近发生的连环碎尸案终于完全呈现在他的面前,神秘身份的寻妖师主角出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线索,主角确定了凶手是妖物,既然是妖物,那他的作案方式就不能以常理推断。

        其间命案依旧在发生,随后主角展开了一系列危险重重的调查,终于找到了凶手的线索。

        没错,凶手是一只豺狼,幻化成了人形的他相貌平平,穿着也很普通,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他的眼睛,眼角的寒光总会让人不寒而栗,为了掩盖自己这个特点,豺狼戴上了眼镜,尽量避免着与人直视。

        他已经以人类的形态生活在城市里好多年了,一开始不太习惯,害怕被人认出来,处处畏首畏尾。

        一旦嘴瘾上来,也只能从冰箱里拿出备好的生猪、牛肉打牙祭。

        后来胆子慢慢变大,遇到家门口的流浪汉,豺狼会想办法留下他。

        本来一切都挺好的,他也在人类生活里如鱼得水,甚至找了一份工作,夜班的公交车司机。这样,他就更好动手了。

        吃人,他一直没放弃。

        后来他愈加变本加厉,一度认为人类的警察不可能抓到他,甚至开始挑战警察的权威。

        以前吃了人之后他都会把带血的人头包裹回租屋的地下室里收藏着,免得被人发现了线索,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两个月前,他突发奇想,要是自己不清理人头,让警察来伤脑筋,看看他们能不能找到自己,这样岂不是更好玩?

        结果显而易见了,他开始各种戏弄警察。只是没想到,终日打雁,不小心真的可能会被雁啄瞎了眼。

        寻妖师不知道为何猜到了凶手是妖物,而且很可能是名公交车司机,最后居然还跟到了自己家里。

        一番缠斗,豺狼终于被寻妖师以术法捆绑住,他心如死灰,只好交代了自己所犯下的一切罪行。

        听说凶手已被追捕归案,全城同庆,终于抓到了这个连环变态杀人碎尸案凶手,大快人心,晚上睡觉也踏实了。

        皆大欢喜的另一边,寻妖师打开了豺狼的地下室。

        低矮的地下室浮着一层死气。

        地上铺设的不是地砖,二是整齐地平铺着一层人头,没错!铺的是人头!头颅下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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