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让风送我们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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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白,将军,那卑职这就去加紧清理了。”

        “快去吧。”朱虎臣一提马缰,引着一队轻骑也疾驰奔入了落云城。

        高岭风大,夜风尤大,每每此时便会起风,沿着高岭的南侧长岭一带一直向右走,会有一些小湖,只不过高岭现在时辰季节已经悄然步入了冬季,湖面都已经结了一层的薄冰,冰的厚度大概刚好够人在上面行走奔跑吧,这些小湖的湖边都生长了大片的干芦苇和蒲公英,每每高岭一入冬,夜风将起之时,这时风力不强,但是恰好能够带起来湖边那大片的蒲公英,那些蒲公英便随着夜风飘摇而起,被风不知道带到何处,高岭这里乃是兵家久战之地,多少骁勇的战士死在这里就葬在了这里,只是不知道姓名,所以就都埋在了那些湖边,高岭这里的人常说,那些蒲公英都是那些死去的兵卒化成的,他们被高岭的风又吹散到了各地,吹回了他们各自的家乡。

        此刻的高岭,已经是落日将落,长河不长的时候,湖边金huáng  sè的蔼蔼慕光照在冰封的小湖上面的一层薄冰上面,美丽的很,有种夕阳暖身的感觉。

        王汉平命令属下把昨夜一役死在战场上面的兄弟们都埋在了这些小湖的旁边,就是希望真的能够按照高岭当地人所说,这些死去的兄弟们会变成蒲公英,被高岭的风带回到他们的家乡,这些无名的兵卒就要长眠在这里了。

        雷霄站在小湖的边缘,他引着细柳营的一大队轻骑把最后一个士兵埋在夕阳下的湖边,用一捧高岭的黄土把他埋掉之后,这些人从各自的马后退上面的裹袋里面掏出来一壶烈酒,拔开酒塞,迎着夕阳的暮光,全都洒了下去,只是浇不灭热血。

        把兄弟们都埋好,雷霄对着远处横竖不齐的峰岭大吼道“兄弟们,喝了这壶酒就回家吧。”吼完之后,雷霄撇了的酒壶,一下子翻身上马,然后勒紧马缰,头也不回的引着马队返回落云城,一路唱起来嘹亮雄浑的军歌,长歌词是“好男儿走四方,天涯在我胸膛,烈酒醉处是家乡,不去想不会忘”他刚刚走后,高岭起了夜风,湖边大片的蒲公英随风而起,在夕阳下的暮光之飞舞,向天涯的方向飞去。

        只是,雷啸人在湖边,却恰好把一个人给忘记掉了,此刻那大片蒲公英飞舞的景象映在白龙的眼睛里面,白龙心头为之一颤。

        “好美,好美。”

        只是此刻,白龙心眼虽然能动,但是身子却不能动,否则他一定想办法提醒雷啸他还在这里,白龙身子的几处大穴之前都被楚天那个骑着老虎的女子用铁鞭点住,现在动弹不得,刚刚大战开始之前,白龙就已经被人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带离了战场,被带到了这些小湖的旁边,这里倒出都是干枯的芦苇,别说藏一个人,就是藏起一支军队也自然是不在话下,也难怪雷啸雷兄弟找不到白龙。

        这里不止白龙一人,还有一个身着白衣的少女站在白龙身边,将那漫天飞舞的蒲公英指给白龙看,她兴高采烈的又蹦又跳,围在白龙身边转圈,玩弄两颗缠绕在一起编程的芦苇环,她睁着水汪汪清澈的大眼睛,她的眸子是世间最纯洁,最美丽的,至少白龙是这样认为的,她看着白龙不停的笑,白龙看着她也笑。

        “冰儿,你说的那位故人什么时候出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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