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六四章 鬼骨鬼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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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天没有杀黑龙,却让它成为了天地间一个不死的传说。

        因为不死,所以它把生看得和持别的轻。

        一个存在,能把生看得很轻,本身就是一种解脱。天地间的生命能做这一点的,少之又少。当黑龙把这一切都说给我听的时候,我才对生与死真正的有了一些认识。

        过去,我并没有想到这么多,因为我当时觉得生对我无所谓,死亦无所谓,所以那时的我,根本就没有真正想过生死。

        现在想来,其实那时的心态,才是真正的人生应该拥有的心态。这也是我们人一旦步入社会,一旦成家立业,一旦为人父为人母,就会想得太多的原因。

        其实,不管你走到那里,又取得了怎样的成绩,你还是你,如果你连这一点都记不住了,那你就是你了。正因为那时的懵懂,才让我最终走上了捕鬼杀鬼这条道路。如果那时我就学会了势利,学会了戴有色眼镜看人,学会了计较生死名利,那今天的我,就不是鬼徒而可能是一个在名利中拼命挣扎的小人物了。

        小人物之所以是小人物,是因为小人物的心胸很小,看人看事只得到针眼那么大一点点。大人物之所以是大人物,是因为大人物看人看事看到的都是天大的人与物。

        因为埋然,所以不死。

        这些年我一路活过来,虽然活得也算埋然,但我内心清楚,这其实根本就不是埋然,因为我心中拥有太多的牵挂,比如牵挂家人,牵挂朋友,牵挂一切我想牵挂的人。正因为牵挂,所以我才活得很累。包括读书那几年。

        我一直也没想要活得这么累,但生活就是这样,不容我轻松,不容你不累。俗话说得好,还是累一点好。累,虽然让我们时常身心疲惫,但至少不会活在空虚当中。

        我们有部分人,因为衣食无忧,但其过的根本就不是我所需的日子,一天睁天眼睛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吃,吃了就玩了,玩累了又吃,然后又睡,整个人生就由三点一线构成:吃了睡,睡了吃,剩下的就只有玩了。

        这种人生,我根本就羡慕。

        我所需在的生活,是由我自己开创的生活,同时我也不喜欢同情。为什么要人同情,一个人活在这个世上,得学会于逆境生存,从逆境中寻找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如果什么都搞好了,你只坐享其成,这种事有,但绝不是我所希望的。

        也许,我属于贱命,享受不成这种生活。

        正如现在的我,本来可以不来这里杀姬天的,而且这个任务本来也不是我的,是我争取来的,——但同时我知道,若是我干什么都坐等其成,那我就不会有那么好的运气了。从一定意义上说,运气也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如果你前怕狼后怕虎,那你到头来一定什么干不成。这是规律。

        “黑龙,那我们现在该做什么啊?”

        黑龙的智慧,让我领教到了它之所以能纵横于天地之间的真正奥秘。它,本身就是逆天的存在,再加上它独一无二的性格,就成就了它现在的事业。虽然它没有当上龙王,但是它说过,当龙王并不是它追求的目标,它的龙行目标,就是自由自在,无忧无虑。这一点,它做到了,这也是特别佩服它的原因。

        一条龙,能够放弃优越的生活,甘愿到茫茫的天地间历练,并且历经风雨,终于练成了。单是这份精神,这份意志,这份钢铁般坚硬的心,都足以让我铭记,更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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