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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由得明道与周同不慎重!

        明道的神魂可是度劫期的,现在是练士修为,也就是说除非是大剑师,不然明道在明道的神魂之入无所遁形。

        但这男子何时潜行到自己身边的,自己竟然毫不知情!

        虽然这黑袍男子并无恶意,只是如此潜行身法,由不得二人不慎重!

        见明道和周同戒备的站起来,一副要随时与自己开战的样子,黑衣男子赶紧用袍子一的角裹住猪蹄。腾出一只油腻腻的手,在胸口猛掏了把,而后掏出来一块水滴型状的玉佩之物,此时这玉佩正散发着蒙蒙光芒。

        黑袍男子用油腻腻的手举起来,急急对明道及周同道:“别别别,二位别着急,先照顾好这猪蹄,我是闻着香味来的,有这东西在你们才没感觉到我!”说话间,黑衣男子像是取消了那玉佩的激发状态,蒙蒙的亮光消失,玉佩便回复到正常的润泽之态。

        阿光的地图上便显现出代表这男子的光点来。

        见状,明道与周同便又坐了下来。

        倒是二人十分默契的各取了一只猪蹄,用之前洗好的荷叶包裹好,一口一口的撕咬起来。平日里明道虽然贪吃,但总是细嚼慢咽的样子,今日虽然仍然吃得优雅,只是速度却很是不慢。

        那黑袍青年看看自己油汪汪的手,再看看吃得斯文且飞快的明道与周同二人,便嚷着道:“原来用这东西包着吃的啊,”伸手夺过一张荷叶,用油腻腻的手抓着荷叶将那猪蹄包裹起来,有样学样的盘坐在二人身边,啃了起来。

        倒是阿光稀奇得很,明道的神魂是什么等级,阿光是心中有数的,这黑袍男子随便戴的一个玉佩就能屏蔽了明道的感知,说是神器了也不足为过。

        “那是奇蒙滴,当世只有两件,皆在渊皇手中。”明道一边快速的啃着猪蹄一边还有功夫为阿光解说。

        “这么厉害的东西,这家伙就随便挂在脖子上,咱们杀人夺宝吧?”近些年平民穿越越来越多了。来了这凌光剑域这么久了,阿光无比羡慕那种一穿就成了各种官二代富二代甚至皇二代的人!

        自己却一直在贫困线上挣扎。如今第一次瞧见能算得上当世唯二有的东西,自然心痒难耐,半开玩笑的道。

        “要来何用?”

        “物以稀为贵啊!仅有两块,当然弄来装逼了!你没看这家伙就这样刷一下冒出来很牛逼的样子么?”

        “。。。。。。”

        “我跟你说,咱们好好设计设计,再弄点音乐,然后走一步闪一下,那出场,那走位,想想都很拉风!”阿光牌笔记本电脑一脸的陶醉!

        “那是渊皇的东西,能得此物者必是与渊皇亲近之人,再瞧此人的通身作派,必是剑渊皇子,你想引来所有渊魔的追杀?”

        “。。。。。。呃,这么严重?那还是算了吧!”

        阿光有些羡慕的看着黑袍男子!

        妥妥的富二代啊!怎么也要从这家伙身上榨点油水才是!

        难得的劫富济贫的机会嘛!

        更何况此人还是看样子还是一副地主家的傻儿子的模样!

        外面三人一通狂战,风卷残云!

        而阿光则在意识究竟默默的观察这地主家的傻儿子,这黑袍男子的黑袍很是神奇啊!包过猪蹄的的袍子角上居然一点油渍都没有,纤尘不染!好东西啊!

        明道吃东西总喜欢慢慢品尝,而这周同做饭吃东西完全是为了讨好明道而已。

        毕竟剑徒以上都是辟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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