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4章1116偶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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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  偶像的价值

        法者鸩咬了咬牙,转向凌峰:“这是为了向法庭证明我接下来想要确认的一个理论!所以恳请法庭给我一点时间!”

        凌峰看看法者鸩,再看看旁听席上站着的蜜律,想了想后,默不作声。

        法者鸩知道,这算是默许。当下他立刻开口笑道:“好了小丫头!唱吧!”

        “我不唱!开什么玩笑?我为什么要唱这种东西!”

        蜜律瞪起眼睛,狠狠地啐了一口。

        不过法者鸩似乎并不生气,而是继续笑着说道:“那么这样,我下次带你去姬公主的演唱会,我会想办法搞到最前排的座位!你就唱一首《世上只有妈妈好》怎么样?就一句,一句!”

        蜜律似乎依然还是有些不太愿意,但她看到法者鸩现在一脸恳切的表情,想了想后,终究还是想着帮他一把,这才算是开了口——

        “世~上只有妈~妈~好~”

        一句唱完,法者鸩十分满意地点了点头。而蜜律也是就此坐了下来。

        看完这整个场景,凌峰不由得皱起眉头,似乎在思考。

        而对面的老律师则是一脸懵逼,摇摇头说道:“这简直就是在胡闹啊。尊敬的法官,看来原告律师似乎并没有打算认真进行这次的庭审。”

        只可惜,对于老律师的话凌峰却并没有听进去,而是转过头,看着法者鸩这边。

        法者鸩嘴角翘起,露出一个冷笑,说道:“正如同我刚才所演示的那样。任何人都有决定是否唱歌,以及决定在哪里唱歌的权利。只要这些权利不要妨碍到他人的合法行为就行。如果我强行要求我女儿在法庭上唱歌,她不肯,如果这个时候我说我这个女儿是个小蠢货相信没有人会同意我。”

        “但是相反!如果我给与其报酬,‘买’下她的歌声,并且要求她在我指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地点进行唱歌,那么,是否唱歌就已经不再是这个小丫头的‘权利’,而是接受了我的报酬后所应该履行的一种‘义务’。”

        凌峰抬起手捏着自己的嘴,似乎在不断思考。

        法者鸩也是在这个时候趁热打铁地说道:“的确!恋爱与婚姻自由是被告人的权利!但是要知道,被告人的身份并不是一般的自然人,在他的身份上还有一个名为‘偶像明星’的身份属性!”

        “这个世界上艺人的存在方式有很多种。在这其中,有一种艺人的存在方式被称之为‘偶像’。”

        “这种艺人并不是以其自身的演技,歌唱水准,舞台掌控能力等等硬实力来达到受欢迎的程度。而是以是否漂亮,帅气,优雅等等可以满足粉丝们的性幻想为目标来进行赚钱工艺的。”

        “这种偶像并不需要他有多么卓越的演技,唱歌多么多么好听。甚至说他们的演技一般,歌唱水准一般恰恰好是一种‘刚需’!在其出道之后粉丝们可以通过关注这名偶像,看着他一路的成长历程,看着他从原本的蹩脚到后来一步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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