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第(1/2)页

音乐版权是一个没有定数的东西,少到几千块,上到几十万都有,关键还是看音乐本身的质量。

        经过几分钟的商量后,韩歌和郑云丰定下了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

        授权费为一年48万元。

        如今主要是受益于音乐收费制度的发展,现在音乐版权价格已经比以前高了。

        若是以前音乐免费的时代,价格肯定要比现在低。

        而且别人上线你的歌曲,其实也帮你的艺人宣传了,歌曲流传度广了,你的艺人身价也水涨船高。

        这是一件互惠互利的事情,并不能跟人死磕要求太多。

        不过羊毛终究出在羊身上,这些钱主要还是要从用户身上转嫁过来的。

        虽然试听免费,但下载还是要收费,单首03元。

        按照这种方法计算,至少需要有160万名用户购买才收回成本。

        如果本身已经是会员的话,这首歌是可以免费下载的,这一点会排除掉许多的正版用户。

        一年时间160万的购买量……以这首歌的质量,郑云丰觉得应该是能回本。

        退一步说,就算没能回本,想必一年下来也亏不了多少。

        除此之外,还需要考虑的一个关键是用户流失问题。

        假如一个使用微米音乐的用户,被朋友推荐了《樱花草》,结果他来微米搜索,发现没有这首歌。

        那这名用户就会去使用有《樱花草》的音乐软件了,或许就因此造成了一名用户的流失。

        就算没有流失,也为竞争对手增加了一名潜在用户。

        一首现象级的歌曲流行起来之后,如果你的平台没有,就会为拥有这首歌的同行平台带来至少数万的新流量。

        就这两天,后台已经检索到在微米平台上搜索“樱花草”的人有三万多了。

        这还只是樱花草刚火起来的两天,一个月下来这个数字更加不可想象。

        所以只要能谈好,他们肯定会尽量把这首作品拿下来。

        哪怕依纸面上的数据看起来有点亏,但如果计算上潜在数据,其实肯定不亏。

        之后郑云丰便将合同文档发到了韩歌邮箱。

        他很急,毕竟越早上线越好啊!

        韩歌也没有拖延,下了公交车后,在路边的打印社将合同打印出来,然后签上名,就近直接邮寄去了他们公司。

        其中还有一份《樱花草》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合同。

        韩歌就在上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反正等新专辑全面上线之后,他会全部署上自己的名字,现在签名也不影响了。

        其实词曲作者如果不签名,这份合同还不能生效的,词曲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

        哪怕是再大的娱乐公司签这种合同,也得征求到词曲作者的书面同意书才行。

        之后韩歌和酷玩的负责人也打了个电话。

        对方直入正题谈起了《樱花草》的授权问题,并没有问及林子幽后面发不发新专辑。

        韩歌也没打算改价,同样以48万的价格给他们授权了《樱花草》的网络传播权。

        做完这些之后,韩歌才正式开始去“物色对象”。

        ……

        对于预热单曲被压榜无法翻身这件事,程天一直郁闷不已。

        尽管经纪人吕怡已经和他说了,这一次酷乐方面不愿意动手脚,他还是一见到吕怡就

(本章未完,请翻页)
上一章返回目录 投推荐票 加入书签下一页